辰溪法院:发布2020年第15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进一步打击失信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若干规定》第1条的规定,辰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将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10名失信“老赖”,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库,并依法公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下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在高消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以及交通出行等方面受到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限制其参选党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公布后,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本院将根据履行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公布。特此公告。
欢迎和鼓励社会公众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协助监督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根据悬赏公告予以物质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745-5220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