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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辰溪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陈仕国    时间:2017-02-07 17:33:36

  辰发〔2017〕1号

  中共辰溪县委

  辰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辰溪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辰溪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 共 辰 溪 县 委

  辰溪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8日

  辰溪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提升辰溪城市品位和对外形象,力争实现“2017年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2020年成功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目标,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5年版)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16年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我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一化四建”发展战略,扎实开展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着眼于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群众生活质量、社会文明程度,增强综合竞争实力,全面提升人民幸福指数和对外文明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力争2017年实现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力争到2020年跻身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行列。

  三、工作任务

  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5年版)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16年版)标准,将文明创建的理想信念建设、乡风文明建设、经济民生建设、社会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长效常态机制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八大块内容明确到相关的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任务分解如下:

  坚持项目化管理和问题导向,主攻薄弱环节,创新工作举措,补齐城乡建设管理短板,打造文明创建亮点,全面动员,全民参与,组织各行各业积极行动,实现创建任务全覆盖。

  (一)理想信念建设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1)县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政府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制定系统全面学习的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实施;(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办,各乡镇)

  (2)发挥各级中心学习组带学促学作用,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校培训教学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完善督查考核办法;(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委督查室、辰阳镇、锦滨镇)

  (3)抓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的学习,专题学习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

  2.学习宣传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1)深入开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深刻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内在联系和实践要求;(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广播电视台)

  (2)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有具体措施和实际成效,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武装部、县委党校)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

  (1)坚持不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坚定干部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

  (2)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广泛开展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中国道路宣传教育,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教育局、团县委、县总工会、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妇联、县关工委)

  4.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深化推广普及

  ①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委办)

  ②各类媒体持续有效宣传普及12个主题词;(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

  ③在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采取张贴悬挂、刊登刊播等方式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商务和粮食局、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融入日常生活

  ①依托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少年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道德讲堂等,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民政局、县科协、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各乡镇)

  ②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职业规则、团体章程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社区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村在显著位置展示村规民约,中小学校在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窗口单位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相关职能单位、各乡镇)

  ③把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学校教育之中,推动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3)发挥榜样作用

  ①发动群众选树典型性、先进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建立完善道德模范帮扶礼遇制度,加强对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管理,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教育局、县广播电视台,各乡镇)

  ②开展身边好人、最美人物、时代楷模、凡人善举等学习宣传活动;(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单位、各乡镇)

  ③开展文化界、体育界、教育界、科技界人士及企业家“重品行、树形象、做榜样”活动;(牵头领导:贺晓;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科协、县工商联)

  (4)加强文化培育

  ①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单位、各乡镇)

  ②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文明餐桌活动;(牵头领导:杨晶辉;责任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③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发挥新乡贤引领作用;(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文联,各乡镇)

  ④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和现代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开展群众性纪念活动和民俗娱乐、经典诵读活动。(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教育局、团县委,各乡镇)

  (二)乡风文明建设

  1.党风政风引领

  (1)党风廉洁建设

  ①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大力学习宣传优秀党员干部;(牵头领导:邓宗金;牵头单位:县纪委;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牵头领导:邓宗金;牵头单位:县纪委;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

  (2)政务行为规范

  ①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牵头领导:刘向阳;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②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公布权力清单,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责任清单工作。(牵头领导:刘向阳;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3)基层党群组织建设

  ①加强街道、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牵头领导:张华建;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

  ②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牵头领导:张华建;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

  2.弘扬法治精神

  (1)完成普法规划任务,引导全县人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牵头领导:张小斌;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牵头领导:张小斌;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3.社风民风建设

  (1)志愿服务制度化

  ①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县城区常住人口比例≥5%,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70%,注册志愿者每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25个小时;(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团县委;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单位、各乡镇)

  ②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注册培训、活动运行、服务记录、回馈激励等机制;(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团县委;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单位、各乡镇)

  ③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直机关工委、县妇联、团县委、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县科协、县科技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司法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关工委,各乡镇)

  (2)诚信建设制度化

  ①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在重点领域建立起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牵头领导:刘向阳;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安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务中心)

  ②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③依法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形成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投诉和处理机制;(牵头领导:杨晶辉;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④学习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批评鞭挞失信败德行为,开展信用至上、诚信兴业、履约守信等主题实践活动,把诚信渗透到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牵头领导:杨晶辉;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和粮食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广播电视台)

  (3)“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①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完善县文明委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出台公益广告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和相关激励政策;(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②在各类媒体以及公共场所持续刊播公益广告。(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广播电视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和粮食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4)社会责任意识

  ①人际关系融洽,公共场所礼让互助,友善对待外来人员;(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单位、各乡镇)

  ②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捐赠器官、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活动。(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单位、各乡镇)

  4.网上精神文明建设

  (1)网络文明传播

  ①开展网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壮大网络文明传播队伍;②加强中国精神文明网地方联盟网站建设。(牵头领导:

  贺晓;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2)网德建设工程

  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和网上淫秽色情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牵头领导:张小斌;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经济民生建设

  1.经济发展水平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本省(区)同类城市平均水平;(2)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本省(区)同类城市平均水平。(牵头领导:刘向阳;牵头单位:统计局)

  2.基本公共服务保障

  (1)市政公用设施

  ①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数量≥6台;(牵头领导:曾德华;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②主次干道、商业街、街巷路面硬化,装灯率100%,亮灯率≥90,排水设施完善;(牵头领导:谭子勤;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警大队)

  ③街道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牵头领导:谭子勤;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④道路、公共设施、新建小区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和使用情况良好;(牵头领导:谭子勤;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和粮食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房管局)

  ⑤加强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定期监测、检测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牵头领导:谭子勤;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沅辰水务公司)

  (2)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①维护好公民合法权益,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牵头领导:谢贤妹;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②维护好公民合法权益,建立维护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牵头领导:杨晶辉;牵头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③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领导:周安达;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⑤做好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领导:谢贤妹;牵头单位:县残联)

  ⑥做好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领导:谢贤妹;牵头单位:县妇联)

  (3)国民教育

  ①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具体的扶持弱校措施,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②生均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700元;(牵头领导:刘向阳;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③市民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75%。(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4)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①贯彻《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制定本地区具体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②≥95%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0.83人。(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5)公共体育设施

  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3.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公共文化服务标准

  ①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制定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的服务范围、内容和评价标准,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②在街道、乡镇统筹建设综合文化站,在社区、村统筹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③辖区内有面向社会的三级以上图书馆,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点覆盖率100%。(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2)群众文化生活

  ①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推进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群艺馆、文化馆(站)等免费开放工作,健全基本服务项目;(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②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单位、各乡镇)

  ③运用“三下乡”、“四进社区”和文化进万家、文化志愿服务等载体支持文艺团体和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开展文化活动,支持庄户剧团、农村业余演出队、个体放映队、文化中心户开展经营性文化服务。(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科技局、县科协、县司法局、县文联)

  (四)社会环境建设

  1.公共安全体系

  (1)公共安全保障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牵头领导:张小斌;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

  (2)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牵头领导:杨晶辉;牵头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和粮食局)

  (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

  ①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牵头领导:刘向阳;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科技局、县人防办)

  ②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牵头领导:刘向阳;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2.社会治安状况

  (1)坚持有黄必扫、有毒必反、有赌必禁,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制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牵头领导:张小斌;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打击传销活动成效明显;(牵头领导:张小斌;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3)有效打击封建迷信和邪教、非法宗教组织活动。(牵头领导:张小斌;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610办、县宗教局)

  3.城乡环境面貌

  (1)环境卫生清洁行动

  ①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景区、垃圾站点以及建成区范围内的乡镇、村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牵头领导:谭子勤;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环卫所、辰阳镇、锦滨镇)

  ②城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牵头领导:杨晶辉;牵头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和粮食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③省道、县道、乡道公路沿线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牵头领导:曾德华;牵头单位:县公路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④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实现农村垃圾“户投、村收、镇运、县市统一处理”。(牵头领导:张华建;牵头单位:县城乡环境清洁办;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

  (2)社区环境

  ①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②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③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牵头领导:谭子勤;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房管局、县环卫所、辰阳镇、锦滨镇)

  ④制定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辰阳镇、锦滨镇)

  4.公共服务质量

  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①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②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现象。(牵头领导:邓宗金;牵头单位:县纪委;责任单位: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

  5.社会公共秩序

  (1)公共场所秩序

  ①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依法规范管理、秩序良好;(牵头领导:谭子勤;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和粮食局、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②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单位、各乡镇)

  ③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赛场等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④景区等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⑤公园、广场、主要街道等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牵头领导:谭子勤;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⑥车站、码头等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牵头领导:曾德华;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公共交通秩序

  ①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人行横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候船)、依次上下车(船);(牵头领导:张小斌;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

  ②建成区万车死亡率达到国家畅通工程评价标准。(牵头领导:张小斌;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

  (五)生态文明建设

  1.城市绿化

  (1)建成区绿地率>33%;(2)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牵头领导:谭子勤;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县域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牵头领导:谭子勤;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消除黑臭体

  未出现黑臭水体。(牵头领导:谭子勤;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空气质量

  空气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牵头领导:谢贤妹;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4)水环境质量

  ①按国家规范划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且水质达到III类;(牵头领导:谢贤妹;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②辖区无劣于V类水体。(牵头领导:谢贤妹;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5)公众参与

  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牵头领导:谢贤妹;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六)城乡一体化建设

  1.城乡统一要素市场建设

  (1)根据上级政府的总体安排和配套措施,制定本行政区城市和建制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牵头领导:刘向阳;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2)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推动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在政府财政预算中建立农民工文化专项经费。(牵头领导:谢贤妹;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1)城乡规划一体化

  合理安排县域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牵头领导:刘向阳;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

  (2)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推动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牵头领导:刘向阳;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电力公司、县水利局)

  (3)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

  ①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在财政预算中列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经费;(牵头领导:刘向阳;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②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90%。(牵头领导:谢贤妹;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建设美丽乡村

  (1)打造优美环境

  ①在农村分期分批推进改路;(牵头领导:曾德华;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②在农村分期分批推进改水;(牵头领导:周安达;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③在农村分期分批推进改厕;(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④在农村分期分批推进旧村改造;(牵头领导:谭子勤;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⑤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帮助治理农村面源污染。(牵头领导:谢贤妹;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2)传承中华美德

  ①运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遏制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各乡镇)

  ②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村、文明镇(乡)、文明集市创建。(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商务和粮食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3)乡村文明旅游

  ①实施传统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工程,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名镇、文化名村;(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乡镇)

  ②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③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暂行管理办法》,建立游客不文明信息通报制度,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引导游客恪守文明行为规范。(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七)长效常态机制建设

  1.组织领导体制

  (1)党委政府重视

  ①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牵头领导:刘向阳;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②县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职尽责,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牵头领导:杨一中;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2)县文明委组织协调

  ①县文明委及其办公室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具体的保障措施,负起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职责;(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②县文明委成员单位落实责任,群团组织积极发挥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文明委成员单位)

  2.群众广泛参与

  (1)宣传动员

  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专栏,城乡公共场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县直机关单位、各乡镇)

  (2)群众参与

  ①创建工作规划、重要举措、所办实事等公开发布宣传,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牵头领导:贺晓;责任单位:县创建办)

  ②创建活动的群众参与率>70%。(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单位、各乡镇)

  (3)群众评价

  ①采取问卷调查、民意测评等方式,查找存在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单位、各乡镇)

  ②建立健全群众评价机制,以群众满意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创建办)

  ③群众满意度调查>90%以上。(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单位、各乡镇)

  3.文明单位创建

  (1)在机关、企事业、学校、社区、景区等普遍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延伸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2)县文明委成员单位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文明创建活动。(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文明委成员单位)

  4.加强动态管理

  (1)明确本县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长效机制;(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创建办)

  (2)制定文明创建工作负面清单,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建立文明创建评选表彰的淘汰退出机制。(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5.完善保障机制

  (1)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牵头领导:刘向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加强基层创建工作力量,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实际问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牵头领导:张华建;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特色指标

  统计获得国家、有关部委的荣誉称号,每获得一项有效荣誉称号得1分,5项以上(包括5项)得5分。(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创建办)

  (八)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专门的工作方案或责任分工;(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措施、办法;(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3)本县教育、民政、文化、团委、妇联、残联、关工委等部门有常态化工作品牌或经验;(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关工委)

  (4)县范围内每年有1至2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检查考评。(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1)未成年人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2)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好“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3)开展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学习活动常态化;(4)组织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3.学校教育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2)有中小学校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安排和落实情况;(3)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措施扎实,氛围浓厚,成效明显;(4)中小学校德育课、少先队活动落实,效果好;(5)中小学校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有具体方案、有实际效果;(6)中小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加强家校联系;(7)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有措施、落实好;(8)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体育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要求。(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4.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

  (1)社区将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纳入社区发展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向辖区居民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内容;(牵头领导:刘向阳;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2)社区有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设施和活动安排;(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辰阳镇、锦滨镇)

  (3)社区有具体措施关爱帮扶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牵头领导:周安达;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辰阳镇、锦滨镇)

  (4)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接纳未成年人参观学习有安排、有效果;(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责任单位:县妇联、团县委、县科协、县科技局、辰阳镇、锦滨镇)

  (5)有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5.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1)扎实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以及县级青少年活动中心、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有管理制度、活动项目、经费保障和专兼职辅导员队伍;(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团县委、县财政局)

  (2)优秀童谣征集和推广、传唱活动措施具体,普遍开展;(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3)加强网吧管理、取缔“黑网吧”,经营性网吧无接纳未成年人;(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4)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常态化,效果实;(牵头领导:张小斌;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5)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有措施,效果实;(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

  (6)县主要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和社会媒介做好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宣传。(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广播电视台)

  四、重点项目

  根据问题导向,在《辰溪县城市改造提质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的基础上,2017年文明创建还要做好以下重点项目:

  1.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人行道板升级改造和维修,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道路硬化、油化,盲道、消防设施的完善,路灯、电缆改造等等。(牵头领导:谭子勤;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压缩式中转站3座、公厕5座、环卫工人作息间3座,扩容改造或新建垃圾处理场,扩宽、修补汪家桥村至垃圾场道路,添置勾臂车、垃圾箱、垃圾中转站配套设施。(牵头领导:谭子勤;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对城区所有农贸市场进行提质改造,做到设施完善,功能分区规范,管理精细,文明经营,干净整洁,特别是家禽的宰杀要严格隔离。(牵头领导:杨晶辉;牵头单位:县商务和粮食局)

  4.青少年教育功能室建设。建好一中、实验中学、校外心理健康辅导室,完善二中心理健康辅导室、城北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及农村少年宫建设。(牵头领导:杨太铁;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5.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维修和改造城市公交站亭站牌,安装公交车语音报站系统和出租车打票设备,规范、完善公交车线路走向牌。(牵头领导:曾德华;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6.志愿者工作站、乡镇、社区阵地建设。建好辰溪县“雷锋号志愿者服务中心”;完善社区功能布局,完善市民学校、道德讲堂、志愿者服务站等场所。(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团县委,各乡镇)

  7.文明创建宣传项目建设。按照公益广告占比30%的要求,所有入城口、城市主次干道、公交站台、公园广场、建筑围栏等必须覆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德守礼、讲文明树新风等内容的宣传。在全县开展“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志愿者在行动”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在学校开展“美德少年——青年说”海选评比表彰活动,在县城开展“最美小区”、“最美楼栋”、“最美门面”、“最美家庭”、“最美市民”五美评比活动,提高群众的参与率和满意度。(牵头领导:贺晓;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单位、各乡镇)

  五、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工作按部就班,如期实现创建目标,分两大阶段强力推进:

  第一阶段: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力争获得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资格

  1.安排部署:2016年11月~2017年3月,各牵头单位、相关责任单位根据调整后的方案,制定新的实施方案,调整创建机构,召开再动员再部署大会,明确职责,细化指标,将创建任务落实到单位、到个人。同时,采取制作文明创建宣传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张贴“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等多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加大创建宣传力度,激发市民创建热情,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2.组织实施:2017年4月~6月,各责任单位对照测评体系标准,逐项抓落实。突出重点,集中时间,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亮化、绿化、美化。针对薄弱环节,全力推进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窗口服务、集贸市场、社区管理和市民素质等专项整治,改善城市公共卫生环境,提升公共文明水平。

  3.全面整改:2017年7月,对照各项创建目标,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和群众代表进行评议,邀请省、市有关专家来我县检查指导,提出整改意见,扎实进行整改。

  4.迎接检查:2017年8月~12月,对照创建标准,各单位、乡镇及社区对各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查漏补缺,做好检查验收准备,确保检查不出纰漏,确保文明县城综合测评验收达标。

  第二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力争获得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称号

  1.整改提高:2018年1月至~12月,2017年获得提名资格之后,根据反馈的问题清单,全面整改,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城市管理,提升文明素质。

  2.巩固提高:2019年1月至~12月,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完善城市管理办法,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城市品位。

  3.全面达标:2020年1月至~12月,通过全县人民的努力,建设经济发展、高效廉洁、民风淳朴、社会和谐、山川秀美、人民幸福的新辰溪,迎接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测评验收。

  六、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县委成立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贺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石永兴同志任常务副主任,全面统筹协调文明创建工作。继续坚持“谁牵头、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各机关单位、各乡镇要及时调整和充实创建力量,“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明确创建专干落实,做到创建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

  2.加大财政投入。县财政要按照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总体安排和部署,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将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适当提高县创建办和创建区内的乡镇、社区(村)文明创建专项经费。设立“百小民生工程”专项基金,解决社区、背街小巷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小困难、小问题。各级各单位每年也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文明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工作硬件和软件指标达到考核标准。

  3.加大宣传力度。要制订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和方案,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文明创建宣传。新闻媒体要宣传创建工作的新成绩、新亮点、新典型和新经验,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入城口、主要街道、背街小巷、建筑围栏围墙、公园广场、公交站台、红绿灯候等亭、隔离带、灯箱、道路指示牌等部位都要有宣传核心价值观、中国梦、遵德守礼等公益广告,公益广告要大于广告总数的30%;各单位、乡镇、社区要在醒目处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 树新风”等内容的标语,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要深入社区组织群众性文艺活动,真正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浓厚创建氛围。

  4.强化督促检查。县创建办对照责任目标,实行一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制度,县委督查室根据创建办督查落实情况不定期组织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县委、县政府掌握创建情况、落实责任追究、确定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辰阳镇、锦滨镇要制定社区、村文明创建考核细则,对创建区内社区、村的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一月一考核,考核结果直接和社区、村的评先评优、创建工作经费挂钩。

  5.严格责任追究。县创建办将严格按照《辰溪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的规定,对督查出来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被新闻媒体曝光后,仍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通报批评一次,责成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县政府说明原因,并列出整改措施;被通报批评两次的,由县财政扣减该单位工作经费1万元;被通报批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根据情节轻重,由县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给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并由县财政扣减该单位工作经费3万元;影响创建工作进程的或者影响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成功的,县委、县政府给予主要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就地免职处理。对创建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中共辰溪县委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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