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环综领〔2015〕1号
关于印发《辰溪县2015年度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辰溪县2015年度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已经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辰溪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6日
辰溪县2015年度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5年是辰溪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五年行动计划”的第四年,也是“美丽辰溪大行动”的开局之年。2015年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一化四建”发展战略,以建设美丽辰溪为总缆,按照“一年见效、三年变样、五年成型”的要求,以“美丽辰溪大行动”为载体,以机制构建、宣传教化、基础设施建设、垃圾分类减量为重点,以分类指导为抓手,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巩固提升,继续确保辰溪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在省市的先进地位。
一、完善机制促常态
继续坚持督查评比、重奖重罚、绩效挂钩、月评月奖、投拆举报等制度,不断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创新,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走向新的常态。
1、完善分类考核制度。在2014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分类考核的实践基础上,把仙人湾瑶族乡调整到一类,其它乡镇类别保持不变。
2、建立保证金制度。各乡镇每年要交纳2万元工作保证金。在季度考评中,对一类乡镇中排名倒数第一名的,一次从中扣减8000元;在二、三类乡镇中排名后两名的,一次分别从中扣减8000元、6000元。当年保证金没有被扣减的或未扣减完的乡镇,年底一次性退回。
3、推行上级考核挂钩制度。在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检查中,如果我县得到奖励,所得奖金的30%用于奖励被抽查到的乡镇;如果我县没有获奖,对所抽查到的乡镇各处罚1万元,从工作保证金中扣减。
4、完善督查方式。为了构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避免部分乡镇检查时搞突击应付,自2015年起,我们将取消每月的明查方式,以暗访作为对乡镇考核主要方式。
5、完善以奖代补制度。将乡镇以奖代补资金划分为保底资金和绩效资金两部分,其中绩效资金与年度考核综合排名挂钩,调动乡镇工作积极性。各行政村(社区)的“以奖代补”资金拨付方式不变。
6、加强追责问责。对工作始终处于落后状态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进行追责问责。在季度检查中,各类排名末位的乡镇党委书记须在3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县委分管领导说明工作落后的原因,并在县电视台作表态发言;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末位的,对乡镇党政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分管领导作相应的组织处理;对连续三个季度排名末位的,对乡镇党政负责人视情况作相应的组织处理。
二、提高意识强主体
群众是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受益者,也是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主体。只有真正把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了,实现群众的事自己管、自己做,环境卫生整治才能持久、才能具有生命力。
7、要深入宣传发动。要搭建好宣传载体,以媒体宣传、公共区域宣传、农户宣传为主要阵地,大力宣传选树先进典型,总结推介先进经验。
8、要完善村规民约。要将农户“房前屋后四包责任制”等纳入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明确群众自觉承担垃圾处理的义务。
9、要开展卫生评比。要严格落实“大评小奖”制度,。通过“大范围的评,小范围的奖”,“大范围的评,小物资的奖”,评出积极性、主动性,比出自觉性、创造性,让群众实现“要我搞卫生”到“我要搞卫生”的转变。
10、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目前,30个乡镇人大主席兼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党建工作和环境卫生两块工作要一起抓,要以党建带动环境卫生整治。要通过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增强村支两委的战斗力、凝聚力、执行力,把群众搞卫生的热情调动起来。
三、建管结合固基础
11、加强资金整合。要继续按照“财政投、乡镇集、部门帮、社会捐、群众出”方式筹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2015年继续从县财政 “一事一议”资金中整合200万元以上,用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12、建管结合。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基础。一是要搞好乡村公共区域和人行便道的硬化,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二是要根据实际需要,在部分乡镇建设垃圾焚烧炉,力争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座垃圾焚烧炉,实现垃圾的分类减量。要严格按照辰办发〔2012〕19号和辰办〔2013〕36号文件精神,加强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利用和管理。
四、科学处理谋长远
13、要抓好垃圾的科学处理。一是源头处理。对垃圾在源头进行分类处理,让垃圾变废为宝,减少环境污染,降低处理成本。要发挥好农户和保洁员的主体作用,对他们进行宣传、鼓励和引导,努力做到“人人动手,户户动手”,从源头上对垃圾进行分类减量处理。二是分类减量。要按照“五个一点”模式,即指导农户将可回收利用废品“卖一点”,将煤渣、炉灰等无害化垃圾就近铺路填坑“埋一点”,将可堆肥垃圾“沤一点”,将秸秆、树叶等可燃物“烧一点”,将不能处理的固体垃圾统一收集处理“运一点”,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三是分散处理。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乡村对生活垃圾就近、就地、分类、分散进行消化处理,力争实现“垃圾不出村”。引导农户对垃圾先行分类处理后,对能卖的卖,能埋的埋,能沤的沤,能烧的烧,降低垃圾集中转运和处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