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环综领〔2014〕 号
关于印发《辰溪县农村清洁工程2014年度验收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
《辰溪县农村清洁工程2014年度验收方案》已经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辰溪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14年12月23日
辰溪县农村清洁工程2014年度验收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全面完成2014年度工作任务,夯实建设美丽辰溪基础,根据辰办发〔2014〕1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一化四建”发展战略,以“城乡同创大行动”为载体,通过公平、公正、严格的检查验收不断促进我县农村清洁工程的深入开展,改善城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建设文明和谐生态的美丽辰溪。
二、验收对象
全县30个乡镇及438个村(农村社区)
三、验收时间
2014年12 月26日— 2015年 1月4 日
四、验收机构
成立县农村清洁工程2014年度验收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易中华任组长。验收人员由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各乡镇分管领导组成(详见附件3)。具体组织工作由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五、验收方式
全县检查验收分为5个组,分别由各考核验收小组人员按照考评标准表(详见附1、附2)上的要求采用查资料、看现场访群众等方式进行。在验收过程中,有4个以下(含4个)自然村的行政村全部进行验收,多于4个的随机抽查4个自然村进行验收。
六、评分标准
本次验收乡镇、村(农村社区)实行百分制考评。乡镇验收总分=各村(农村社区)得分相加÷村(农村社区)的个数×60﹪+乡镇考评分×40﹪。
七、结果运用
验收结果将作为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85分以上的村(农村社区)为合格,一次性给予9000-11000元的奖励;85-80分按上述标准的50%予以奖励,80分以下的村确定为不合格,不予奖励。各乡镇的年度考核总分,前三季度得分占40﹪,年底验收占60﹪。前三季度检查得分与年底检查验收得分按比例折算后为本年度实际得分。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对从事农村清洁工程表现突出的60名相关人员给予表彰。同时,根据年度考核成绩,对年度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村评定为优秀,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村除享受县财政奖补资金外,另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一类乡镇年度排名第一,二、三类乡镇年度排名前两位的在享受县财政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再各奖励现金4万元。此外,各类年度排名末位的乡镇酌情扣发年度县财政奖补资金。
附件:1、2014年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验收考评表
2、2014年村级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验收考评表
附件1:
2014年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验收考评表
乡(镇)
考核 内容 |
工作要求 |
标 准分 值 |
扣分标准 |
扣分 |
扣分原因 |
影像记录情况 |
组织领导(2分) |
乡镇成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机构;领导小组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有分管领导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听取工作汇报 。 |
2 |
无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扣1分,无乡镇分管领导负责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扣1分,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听取工作汇报,每月至少一次,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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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健全(2分) |
乡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考核办法、评分细则、垃圾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和保洁员职责。有保洁管理日常制度和检查考核评比制度。 |
2 |
乡镇具体实施方案、考核办法、评分细则、垃圾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保洁员职责、保洁管理日常制度和检查考核评比制度有一项未制定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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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资料(2分) |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资料基本齐全,有日常检查记录本。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装订成册。检查记录、考评记录资料齐全。 |
2 |
资料不齐全扣1分,乡镇、村、组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装订成册,没有目标管理责任书扣1分,检查记录、考评记录资料不齐全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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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3分) |
乡镇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牌、有线电视等形式,宣传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公民保护环境的意识;划片设立环境管护责任牌;及时报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信息,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在新闻媒体每年被采用信息不少于2条。 |
3 |
乡镇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牌、有线电视等形式,宣传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公民保护环境的意识,未开展上述宣传活动扣1分;未设立环境管护责任牌扣1分;信息报送总分2分,每月少报1条工作信息扣0.5分。新闻媒体少采用一条信息扣一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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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投入(5分) |
县以奖代拨资金全部用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乡镇财政投入一定的资金用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
5 |
县以奖代拨资金全部用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记满分,每少10%扣一分。乡财政不单独建账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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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5分) |
配足人员,签订合同。 |
1 |
按照每10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根据垃圾量配备一定数量的垃圾清运人员的要求,签订合同,未签订合同,每人扣0.5分,每少一名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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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辖区内保洁、垃圾清运人员动态信息库,并公示。 |
1 |
未建立健全辖区内保洁、清运人员动态信息库扣1分;未能在辖区醒目位置公示保洁员动态信息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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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保洁员、垃圾清运人员日常督查考评制度,建立保洁、垃圾清运长效工作机制。 |
1 |
未建立日常督查考评制度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报酬依据的扣1分;保洁员、清运人员未及时将垃圾送至垃圾集中处理地,发现一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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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工资发放到位 |
2 |
保洁员上年度工资发放不到位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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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效果(55分) |
农户卫生管理:1、房前屋后无垃圾;2、垃圾进行分类处理;3、无乱泼乱倒现象;4、杂物、柴草、生产用具摆放整齐;5、排水沟畅通无臭;6、家禽牲畜圈养;7、厕所卫生,无露天粪坑。 |
8 |
每个村抽查20户农户房前屋后,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发现成堆垃圾0.5 m2内一处扣1分、0.5 m2-1 m2一处扣2分、1m2以上每1m2扣3分,此项扣分不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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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容村貌管理:1、道路平整无坑洼;2、路边田边无垃圾;3、无敞口露天粪池及臭水沟渠、塘洼;4、垃圾入池收集; 5、无占道堆物、阻碍交通;6、有行动宣传标语和宣传栏。 |
8 |
检查试点村,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成堆垃圾扣分同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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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沟渠道管护: 1、辖区范围内溪河、水库、水渠、水塘无垃圾污物漂浮,水边岸边无倾倒丢弃垃圾;河沟渠道两旁无暴露垃圾。2、担负排灌任务的渠道引排水保持顺畅,无倾倒垃圾、堆放杂物等现象。 |
6 |
溪河、水库、水渠、水塘每发现一处明显漂浮物扣1分;有倾倒垃圾、堆放杂物现象的一处扣1分。河沟渠道两旁有暴露垃圾一处扣1分。(成堆垃圾扣分同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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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沿线卫生管理:1、公路两侧无积存暴露垃圾;2、公路路面无占道、无乱堆乱放乱晒等现象;3、沿途村镇、集市无车辆乱停及占道摆摊设点阻碍交通现象;4、公路沿线有清洁工程固定宣传标语牌。5、主要公路两旁废品收购店、木材加工点等要进行搬迁或全面围档。 |
8 |
检查时经过的所有省道、县乡村公路都列入计分范围,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成堆垃圾扣分同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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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主次街道卫生管理:1、无积存暴露垃圾;2、无乱堆乱放乱搭;3、无坑洼积水;4、有密闭垃圾收集设施;5、有适量的果皮箱或垃圾桶;6、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7、有行动宣传标语和宣传栏。 |
8 |
检查主次街道,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成堆垃圾扣分同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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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贸市场管理:有水泥地面、有顶棚、有柜台、有下水道、有垃圾池等设施,并功能完好,市场经营有序,环境整洁,无垃圾、污水、杂物,无以路为市现象。 |
8 |
有以路为市现象不计分;发现有其它不符合要求的现象,发现一处扣1分。(成堆垃圾扣分同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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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卫生管理:1、乡镇机关、学校、卫生院等单位机关院内、楼道、室内干净整洁,无零散垃圾、蜘蛛网等;2、厕所地面和墙面整洁,便池内无积粪、无蝇蛆;3、院内无污水直流。 |
4 |
发现一处扣1分。(成堆垃圾扣分同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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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评月奖落实情况:乡镇对村每月进行1次检查,每月进行1次考评,检查评比以文件通报为准。每月的考评结果在次月10日前上报县清洁办。要求有评比结果记录,奖励情况记录。 |
3 |
乡镇对村每月进行1次检查,每月进行1次考评,少一次检查扣1分,少一次考评扣一分。未进行检查评比不计分。有评比但是无结果记录、奖励记录每少一项扣1分,每月考评结果未按时上报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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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五小行业”卫生管理:1、环境整洁卫生;2、垃圾密闭收集;3、有三防(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
2 |
抽查三个“五小行业”店,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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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减量(10分) |
各乡镇、村组织积极引导农户开展垃圾分类减量;有具体的分类减量措施;农户家中有垃圾桶,并将垃圾分类入桶;农户做到应卖尽卖、应烧尽烧、应埋尽埋、应填尽填,保洁员在清运垃圾中做到分类处理,所建焚烧炉确定有专人负责焚烧,有正确的操作知识,焚烧炉能正常使用。 |
10 |
乡镇、村组在垃圾分类减量方面未有宣传发动扣2分;共抽查10户农户,每发现一户不达标扣0.5分;抽查10位保洁员,在工作中没有分类减量的每一位扣0.5分;发现焚烧炉弃用、损坏未维修的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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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管理维护(10分) |
对辖区内所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设备建立管理档案,明确各垃圾收集设施设备的数量、所在地、责任人。 |
1 |
建档并明确数量、所在地、责任人的记满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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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半年对辖区内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设备增减情况、维修保养进行一次检查,要求有检查记录、维修保养记录。对损坏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添置。 |
2 |
少一次检查扣1分,少一次记录扣1分;发现一处损坏未维修扣1分,发现数量缺少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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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屋(围)、垃圾手推车、果皮箱内的垃圾要及时清运,设施设备周围地面要做到无垃圾、无污水、干净整洁;设施设备墙面要做到无积灰、污迹、蜘蛛网、牛皮癣。不能在垃圾收集设施设备内焚烧垃圾。 |
5 |
发现一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设备内垃圾溢出扣1分,发现设施设备周围地面有垃圾、污水扣1分,发现一处污迹、蜘蛛网、牛皮癣扣1分,发现设施设备损坏的一处扣1分,发现在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设备内焚烧垃圾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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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转运车司机必须要有符合要求的驾驶资格。乡镇与聘用的驾驶员签订协议,明确安全责任,为垃圾转运车购买相关保险。 |
2 |
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扣1分,无协议扣1分,无保险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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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项(6分) |
群众满意度调查。 |
2 |
随机走访10名群众,被调查群众半数以上不满意扣2分;满意不足半数的扣1分;完全满意不扣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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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上级部门及督查组交办的任务。 |
4 |
未完成上级部门及督查组交办的特定工作每次扣2分;督查组交办的问题未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的,在相应项目中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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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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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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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得分在95分及其以上为优秀,85—95分为合格,80—85分为基本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
日期: 得分: 签名:
附件2:
辰溪县2014年村级环境卫生验收考评表
乡(镇) 村(社区)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分值 |
扣分 |
扣分原因 |
影像记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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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障 |
未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考核办法,没有考核记录、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各项管理制度,每缺一项扣0.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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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化 |
没有固定环境卫生宣传专栏,每个自然村没有2幅以上永久性宣传标语扣1分,抽查10户农户,发现县下发的宣传资料未发放至农户或丢失、不张贴的扣0.5分/户,扣完为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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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减量 |
随机抽查10户以上农户,无垃圾分类桶、垃圾不分类入桶扣0.5分/户,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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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10户以上农户,未能从源头上将垃圾做到应卖尽卖、应烧尽烧、应埋尽埋、应填尽填的扣0.5分/户,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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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集设施设备内垃圾未分类扣1分/处,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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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效 |
道路沿线 |
主干道路两旁有集中倾倒垃圾扣3分/处,有成片零星垃圾、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占道的杂物乱堆乱放扣1分/处,扣完为止。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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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内卫生 |
村内公共区域有零星垃圾扣0.5分/处、家畜家禽粪便乱堆乱放扣1分/处,村内发现牛皮癣、宣传横幅断裂等扣1分/处,垃圾收集设施设备溢满或周围有垃圾扣1-3分/处,有成堆垃圾0.5㎡以内1处扣1分、0.5㎡-1㎡1处扣2分、1㎡以上一处每1㎡扣3分,此项扣分不封顶。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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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卫生 |
随机抽查30户以上农户,村民庭院不整洁,房前屋后有卫生死角、杂物及生产生活用具摆放不整齐、有乱扔乱倒垃圾的扣1分/户,扣完为止。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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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溪、水库、塘等水面 |
村内河流、溪流、水库、沟渠、池塘等有漂浮物扣1分/处、整包袋装垃圾扣2分/包,两旁有成堆成片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扣3分/处,扣完为止。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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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评月奖 |
1、村未对组进行定期考核评比并张榜公布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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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及时更新公布内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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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村、组未对农户开展大评小奖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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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县、乡(镇)通报重大问题未整改落实的扣2分/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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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管理 |
1、垃圾收集设施设备损坏的扣1分/处,扣完为止。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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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垃圾收集设施设备内焚烧垃圾扣2分/处,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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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垃圾收集设施设备另作它用扣0.5分/次,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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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测评 |
随机抽查10名村民,满意率低于90%扣1分,满意率每下降10%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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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得分在95分及其以上为优秀,85分—95分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
日期: 得分: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