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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八月份农村清洁工程暗访、明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作者:    编辑:陈仕国    时间:2014-09-10 09:25:31

辰环综治〔2014〕11号

关于八月份农村清洁工程暗访、明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8月11日至31日,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30个乡镇八月份的农村清洁工程工作情况进行了暗访和明查。现将暗访、明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八月份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重点,河流、溪流等堤岸卫生整治效果较好。根据辰环综治〔2014〕9号文件精神,河流、溪流等堤岸卫生整治作为8月份明查的工作重点,检查中发现,全县30个乡镇都能抓住工作重点,按照文件要求,对辖区内的河流、溪流等堤岸卫生进行了专项整治,且整治效果较好。龙泉岩乡针对辖区内溪流道子长的实际情况,在乡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量的大小为每个村安排了1500-2000元的溪流整治专项经费。特别是该乡苏家滩村力排种种困难,投入1万多元对龙门溪流域进行了一次大扫除、大整治,恢复了苏家滩村小桥流水人家的美丽画卷情景。板桥乡朱家村、中溪村等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村组干部义务投工对辖区内溪流进行清理。锦滨乡锦滨村紧临锦江,洪水过后锦江河两岸垃圾满布,该村村支两委不等不靠不埋怨,组织保洁员进行了为期15天的专项整治,目前,锦江河岸已恢复如初。城郊乡为整治好辖区内溪流卫生,推行“一砍二烧三清理”工作法,即组织人员先对溪流两边进行一次刀砍,再将砍下来的草木和垃圾等堆积起来进行焚烧,最后对那些经焚烧后还无法处理的垃圾进行清理转运。安坪镇、石马湾乡、桥头溪乡、大水田乡等乡镇先后三次对辖区内的河流、溪流等进行了专项整治,确保了河流、溪流等清洁卫生。

  (二)强化管理,公路沿线、集镇和公共区域建立健全了长效保洁机制。检查发现,大部分乡镇公路沿线、集镇及公共区域加强了保洁员队伍建设,添置了环卫设施,强化了农户房前屋后“四包”责任制,卫生状况保持得好。火马冲镇投入6万多元新购置了6个垃圾转运专用车箱和30辆垃圾转运手推车。锦滨乡锦滨村加强了保洁员管理,实行队长负责制,保洁队长在搞好本责任区卫生的前提下,督促检查其他保洁员的工作情况,村支两委则对保洁队长实行绩效考核,实现了常态保洁。上蒲溪瑶族乡、苏木溪瑶族乡、龙泉岩乡、伍家湾乡等乡村支两委将农村清洁工程作为“1号工程”,两委干部或亲自担任保洁员或将妻子聘为保洁员,提升了保洁水平,确保了村庄的干净整洁。长田湾乡马王塘村、火马冲镇麻家湾村实行保洁员专职化管理,即村内卫生实行保洁员承包责任制,村支两委根据保洁效果为保洁员发放绩效工资。

  (三)严格考评,大评小奖、月评月奖等工作机制得到较好落实。柿溪乡、苏木溪瑶族乡、上蒲溪瑶族乡、船溪乡、黄溪口镇等乡镇坚持实行每月一次考评,对基础较薄弱的村进行重点抽查。特别是孝坪镇、板桥乡在每月的检查评比中,对排名前两名的村奖励现金200-400元,对排名后二名的村处罚现金200-400元,同时要求排名最后一名的村支部书记在每月的点评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小龙门乡、黄溪口镇、伍家湾乡、谭家场乡等乡镇实行工作例会制,即每月召开计生、综治维稳工作例会的同时,套开农村清洁工程工作例会,会上由分管领导对各行政村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党委书记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柿溪乡、苏木溪瑶族乡、辰阳镇、船溪乡、长田湾乡等乡镇坚持开展大评小奖制度,要求各行政村每月对农户进行考核评比,对被评定为最清洁的农户给予物质奖励,被评定为不清洁的实行强制规劝和限期整改制度,提高了群众的参与热情,增强了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

  (四)创新方法,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火马冲镇为扭转前段工作被动的局面,一方面,实行规范管理,对山塘驿及五里墩路段实行车辆限停制度,确保了两个交叉路段的整洁畅通;另一方面,强化队伍建设,重新调整了党政领导干部分工,由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及责任心强的副镇长分管农村清洁工程,全镇卫生状况明显好转。桥头溪乡、板桥乡实行限时清扫制度,即群众操办红白喜事时,要求在操办完后3日内自行或出资请人清扫干净。同时,两个乡借鉴县对乡镇实行分类考核的做法,对行政村也实行分类考核,增强了各村的创先争优意识,推动了工作的平衡发展。锦滨乡对省道沿线推行错时治理制度,即该乡针对境内省道沿线人流量、车流量大及上午6点-7点30分期间垃圾产生量大的特点,要求沿线保洁员错开这一时间点,在上午8点-9点之间进行保洁,取得了较好的保洁效果。龙泉岩乡青山湾村自筹资金20多万元,硬化人行便道1000多米,在方便村民出行的同时,提升了环境卫生水平。柿溪乡、船溪乡、长田湾乡等注重发挥党员及“五老人员”作用,通过党员“五带头、五联系”及“五老人员”的示范引领,促进了农村清洁工程向纵深推进。

  二、暗访、明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松劲、厌战情绪有所抬头。大部分乡镇和村创先争优意识明显减弱,普遍认为农村清洁工程搞了近三年了,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了不少,目前该整治的也整治了,该清理的也清理了,只要不被通报罚款或作表态发言就行了。

  (二)部分乡镇工作被动,卫生状况较差。大水田乡不注重保洁机制建设,部分村民小组的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未及时整治,沟渠内和路边存在不少卫生死角,农户房前屋后“四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农户房前屋后卫生状况较差。仙人湾瑶族乡、大水田乡等部分偏僻的村组未配备保洁员,日常保洁工作不到位,公共区域和农户房前屋后发现不少成片垃圾。

  (三)垃圾收集设施设备损坏严重。检查发现,城郊乡沙坪村、独木湾村,寺前镇巴卡坳村,安坪镇曾家坪村,田湾镇铺里村在垃圾屋或垃圾转运手推车中焚烧垃圾,从而导致垃圾屋或手推转运车破损严重。

  (四)一些乡镇卫生评比流于形式。火马冲镇、锦滨乡、大水田乡等乡镇没有坚持开展卫生评比,仙人湾瑶族乡、小龙门乡、龙头庵乡等乡镇卫生评比没有做到全覆盖,有的没有张贴入户评比标识,有的评比公示栏不够醒目,规格不高,有的评比浮于表面,部分群众不知道评比的时间。

  (五)部分乡镇农户房前屋后、公共区域卫生状况较差。

  火马冲镇:暗访发现麻家湾村梅冲湾院子有成片垃圾,大桥村公路边、农户房前屋后垃圾多。明查发现兴隆村温子湾河段河面有漂浮垃圾,黄冲垅院子零星垃圾多,垃圾池外散落垃圾多;麻家湾村黄泥井院子井水边及渠道两边有垃圾。

  黄溪口镇:暗访发现老街村原黄溪口小学边零星垃圾多。检查发现三阳田村竹林中有垃圾,公路边有陈年垃圾清理不彻底。

  安坪镇:暗访发现王家洲村小学边竹林中有垃圾,古水庵路段有新倒生活垃圾。检查发现湄河湾村有零星垃圾,蒋家坪村活动室边有垃圾。

  大水田乡:暗访发现社塘村、活水村溪堤两边垃圾多。明查发现道光溪村、岩屋塘村农户卫生差,坎边、竹林中有成堆陈年垃圾清理不彻底。

  寺前镇:暗访发现顾家坪村铁路隧道内垃圾多。明查发现木桥江村农户房前屋后及公共区域垃圾多,垃圾池溢满。

  潭湾镇:暗访发现桥湾村茶林院子竹林、茶林中垃圾多,刘圣松、刘际平、刘际付等农户房前屋后垃圾多。明查发现石牌村锦江河堤岸有成片垃圾未清理。

  后塘瑶族乡:明查发现纪岩村有零星垃圾,松来村农户房前屋后及公共区域垃圾多,有陈年垃圾未清理彻底。

  城郊乡:暗访发现王家坪村二季度检查通报的问题整治不到位,竹桥村竹林中有陈年垃圾清理不彻底。明查发现安坪村路边有垃圾,诸家人院子有零星垃圾。

  小龙门乡:暗访发现小龙门村关连冲院子垃圾屋外堆放有垃圾,肖家溪村溪流两边垃圾清理不彻底。明查发现中伙铺往长田湾乡方向公路边垃圾多。

  仙人湾瑶族乡:暗访发现浅水村有零星垃圾,千丘田村农户房前屋后卫生较差。明查发现炮台村公共区域有零星垃圾。

  田湾镇:暗访发现铺里村宋家坪院子零星垃圾多。明查发现铺里村宋家坪院子有零星垃圾,塘中有新倒生活垃圾。

  修溪乡:暗访发现八家塘村三甲塘院子零星垃圾多,组长唐绍明屋坎下有新丢生活垃圾。明查发现万家垴村塘中及村内公共区域有垃圾。

  罗子山瑶族乡:明查发现黄金洞村电表号54号的农户房前屋后有垃圾,老屋场村公共区域垃圾多,米仁旺屋前有1堆新倒生活垃圾,坎边有陈年垃圾清理不彻底。

  锦滨乡:暗访发现华中社区河边垃圾清理不彻底。明查发现锦滨村有2户农户卫生较差,木路口村主任院子有陈年垃圾清理不彻底。

  龙泉岩乡:暗访发现青山湾村双溪湾院子零星垃圾多,孔冲村双林冲院子公路边有零星垃圾。明查发现青山湾村双溪湾院子暗访发现的问题整治不到位。

  伍家湾乡:明查发现铜盆洞村溪堤两边有垃圾清理不彻底,万兴杰屋前有零星垃圾,思蒙村入口处公路边有垃圾,神洞溪村刘际梦屋前有新倒生活垃圾。

  板桥乡:暗访发现坪里村塘边有新丢1小堆垃圾,棉花坪省道边有新倒生活垃圾。明查发现板桥村粟家店院子有1户农户屋前有新倒生活垃圾。

  辰阳镇:明查发现张家溜村河边有1处陈年垃圾清理不彻底。

  船溪乡:明查发现汀流村公共区域零星垃圾多,田头坪村坎边有1小堆生活垃圾,赵家村有1段溪流两边垃圾清理不彻底。

  谭家场乡:明查发现高坪村垃圾未入池,集镇陈仕沛百货店门前垃圾多,铁炉冲村溪流两边有垃圾清理不彻底。

  三、检查评比排名情况

  本次暗访、明查分类排名情况如下:

  (一)一类乡镇排名情况

  安坪镇、黄溪口镇、火马冲镇

  (二)二类乡镇排名情况

  柿溪乡、孝坪镇、石马湾乡、石碧乡、长田湾乡、龙头庵乡、修溪乡、田湾镇、仙人湾瑶族乡、小龙门乡、城郊乡、后塘瑶族乡、潭湾镇、寺前镇、大水田乡

  (三)三类乡镇排名情况

  桥头溪乡、上蒲溪瑶族乡、苏木溪瑶族乡、桥头乡、谭家场乡、船溪乡、辰阳镇、板桥乡、伍家湾乡、龙泉岩乡、锦滨乡、罗子山瑶族乡

  上述所通报的问题,有关乡镇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附整改前后对比照片于9月16日前报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辰溪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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