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环综治〔2013〕9号
关于对全县农村清洁工程开展第三季度检查评比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按照《辰溪县城乡环境卫生同创同治大行动考核办法》的要求,为推动全县农村清洁工程深入开展,进一步改善全县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以优良的整治成效迎接省、市爱卫会的明察暗访。近期,县整治办将组织人员对30个乡镇清洁工程进行第三季度检查评比,现将检查评比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年10月9日—10月18日。
二、检查对象:
全县各乡(镇)及村(社区)。
三、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公路沿线卫生、乡镇卫生、村组卫生、其他相关工作等4大项内容。(详见附件)
四、检查办法:
本次考核全县分为两个组,由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各乡镇分管领导参加。各乡镇公路沿线、集镇(无集镇的政府驻地村)必检,其他村平均分为好、较好两类,各随机抽一个村进行检查。
五、检查要求:
(一)统一标准。这次季度检查,严格依据考评标准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逐项打分,不得徇私舞弊打感情分。
(二)公正公平。在检查过程中各督查人员应坚持工作实绩为主,以文字材料、影像资料等为依据,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加强督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督促乡(镇)采取措施,当即整改。
(四)资料保存齐备。本次检查,各组要对检查评比的原始资料进行整理,统一装订成册,妥善保管。检查完成后交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办公室存档备查。
附件:2013年辰溪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第三季度考评标准
辰溪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