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计划生育“冬春集”服务活动总结表彰暨“双推”工作动员大会上的
讲 话
周重颜
(2013年6月14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前7个月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表彰冬春季集中服务活动先进单位,对“双推”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对后阶段工作进行重点安排。等会,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周详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两点意见。
一、客观估价前段全县“冬春集”活动开展情况及人口计生工作形势
我县“冬春集”活动自去年10月份全面启动以来,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活动氛围进一步浓厚。半年来,全县上下都把“冬春集”服务活动当成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一方面,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主要领导经常过问、调研指导“冬春集”活动;所有县级领导都能深入到联系点指导活动开展,确保了活动有序开展;联乡后盾单位在经费、人员上给予了大力支持与帮扶;大部分乡镇主要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攻坚克难、真抓实干,较好完成了县里下达的活动任务。另一方面,各乡镇在活动期间,利用横幅、红纸标语、会议、上门等方式集中宣传,营造了一定的活动氛围。城郊乡进村入户为育龄妇女开展计生咨询服务,发放计生宣传资料;后塘瑶族乡、苏木溪瑶族乡在县、乡、村三级公路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大力宣传;孝坪镇强化阵地宣传,利用村级活动室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效果较好。
2.工作举措进一步强化。 “冬春集”活动中,大部分乡镇都结合辖区实际,采取了包保责任制、报酬挂钩制、奖惩激励制,实行了重点攻坚,加大了追逃力度,对抗缴、拒缴社会抚养费的,依法强制执行。安坪镇集中干部43人、抽调村干16人组成两个组深入开展集中服务活动;城郊乡实行村级排名月考核制,对“冬春集”的各项任务分解到人头,实行定人定责,并限期落实;罗山子瑶族乡活动经费全部由乡财政负责;寺前镇为本次集中活动设立专项奖励资金5万元;仙人湾瑶族乡对按标准足额征收到位的社会抚养费给予村里10%的工作经费;柿溪乡把施术对象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制度来抓,实行节育手术常年奖励机制,对自愿落实节育手术对象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后塘乡自我加压,设立任务完成公示栏,形成了比、赶、超的活动氛围。
3.基层基础进一步稳固。本次活动,各乡镇加大了出生人口统计质量、计生技术服务、流动人口管理、后进帮扶以及执法服务等工作的落实力度,基层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一是出生人口底子进一步澄清。继续实行出生人口统计质量责任制,明确乡镇计生办主任为人口出生诚信统计直接责任人,对人口出生统计上报全程负责。同时,加大出生人口统计举报的查处和解剖调查力度,5月份以来,已对全县30个乡镇380余个村进行了全面解剖,共查出错、漏报人口出生71人,进一步挤干了统计水份。二是计生技术服务开展广泛深入。年内对2120对夫妇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三是流动人口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全面完善全员人口数据库信息,为人口计生工作信息化管理提供了坚实的信息支撑平台。四是依法行政日趋规范。一方面,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全县通过司法程序、法院执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20起,司法拘留了6人,执法水平逐步提高;另一方面,稳妥处置信访案件。针对近几年新闻媒体、网络等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负面声音,进一步加大了信访案件的督办、查处力度,今年来共受理计生信访案件16件,结案15件,1起目前正在调查中。五是突出后进帮扶。以县计生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后进村转化工作的通知》(辰人口领发〔2013〕2号)文件精神为依据,确定乡镇主要领导、计生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每人联系一个后进村,明确帮扶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和奖惩措施,有力推进了后进乡镇的后进转化。
4.活动成效进一步显现。各乡镇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狠抓孕检到位、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活动期间,全县共落实节育措施4487例,其中结扎1656例,上环2202例,落实补救措施629例;立案810起,征收社会抚养费1209万元;完成持再生育证对象孕检4440人次,查处“两非”案件2例,依法从重处理涉案人员6人,没收非法所得及经济处罚6.18万元。
前段 “冬春集”活动的成绩可以肯定,达到了预期目的。但是,我们绝不能因为“冬春集”活动的阶段性胜利,而产生了麻痹松懈的思想和盲目乐观的情绪。因此,各级各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县作为怀化市的人口大县之一,虽然连续两年人口计生工作保持在全省“模范”序列,但制约和影响人口计生工作的问题还很多,工作基础弱、底子薄、情况复杂的被动局面仍然没有得到彻底扭转,特别是近几年随着省考核方案及调查方式方法的调整、变化以及网络媒体等各种负面声音,给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从今年前7个月的人口报表及市、县两级组织的各类检查、督查情况来看,当前形势相当严峻,局面十分被动,如不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退位降类绝非危言耸听。突出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人口出生形势不容乐观。一是政策外生育有增无减。今年前7个月,全县共出生3992人,其中政策内生育3540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不含补报)只有88.68%,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97个百分点;违法生育452人,同比增加106人,增幅达30.63%,违法生育反弹势头强劲。其中,违法生育达10人以上的有20个乡镇,有7个乡镇违法生育超过了20人,21个乡镇违法生育出现了反弹。全县443个村(社区居委会),有计外出生的村达到了240余个,占57.48%。尽管这里有报实人口出生等因素的影响,但更多的是一些乡镇、村放松了计生工作的管理,抓孕检、抓节育措施落实、抓隐患排查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力度弱化,是造成违法生育严重反弹的根本原因。二是统计水份仍然存在。今年前7个月,全县共补报上年度人口出生470人,其中计内214人,计外256人,与上年同比增加了48人,统计水份依然存在,省考核评估隐患难以消除。县“冬春集”活动验收检查,漏报人口出生5人,其中:柿溪乡样本点漏报政策外多孩1人,锦滨乡样本点漏报政策外多孩1人,田湾镇样本点漏报政策内生育1人,大水田乡样本点漏报政策内生育1人,龙泉岩乡样本点漏报期内出生1人;县平时解剖调查380余个村,共查出人口出生错、漏报71人。另外,出生人口上报及时率仅87.83%,孝坪镇、苏木溪瑶族乡、桥头乡、大水田乡、柿溪乡5个乡镇低于80%,最低孝坪镇仅为56.25%;由此可见,人口出生统计问题仍是我县当前计生工作的“软肋”。打假治水、求真务实、报准报实强调了多年,但统计水份依然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县人口计生工作“保模范,上水平”的总体目标。三是出生性别比居高不下。今年前7个月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3,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7个比点,但仍然高于正常值16个比点。这么高的出生性别比,如不采取过硬措施降下来,是难以完成今年责任目标的!
2.弄虚作假歪风难以杜绝。从市里验收反馈的情况看,节育措施落实不理想,节育手术落实率为87.76%,期内节育手术落实率为82.72%,市抽查的4个样本点查出虚假手术10例,其中:石马湾乡5例、柿溪乡3例、潭湾镇1例、龙泉岩乡1 例;从县“冬春集”活动验收检查结果来看,同样手术的真实性经不起考验,全县90个样本点查出期内虚假节育手术12例,分别是:火马冲镇虚报结扎手术2例;大水田乡虚报结扎手术2例;田湾镇虚报结扎手术1例;石马湾乡虚报结扎手术1例;仙人湾瑶族乡虚报结扎手术1例;板桥乡虚报上环1例、补救措施2例;修溪乡虚报上环1例;罗子山瑶族乡虚报上环1例。我们都清楚,节育手术是计生工作中最为基础的工作,也是控制违法生育的关键性工作,节育手术都弄虚作假,又怎么能够控制违法生育?对于虚假这一点,明确的讲,这不是抓计生工作,而是在破坏计生工作。
3.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低。全县2010年10月以来违法多生育一个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为93.47%,但低于县确定90%责任目标的还有7个乡镇,特别是锦滨乡、小龙门乡、船溪乡,征收到位率分别只有66.41%、72.87%、79.94%。前次(3月28日)全县计生工作会议明确要求今年每个各乡镇至少向法院申请2—4例强制执行案件,但到目前为止全县申请法院执行的案件总数仅20例,除寺前镇、安坪镇、长田湾乡外,其他乡镇均未达到申请法院2—4例强制执行案件的要求,任务艰巨,形势非常严峻。对违法生育对象形不成强大震慑,社会抚养费征收就难以到位,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致使一些群众攀着生、比着生、抢着生的念头依然难以根除。
4.村级基础仍然较为薄弱。一是村级网络不健全。全县村组人口计生工作人员配备不齐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地方是难以找到合适的人选,有的地方虽然配备了人员,但年龄偏大、素质偏低,业务不精。二是村级阵地不规范。有的村没有工作阵地,有的村虽有工作阵地,但没有正常开展活动,形同虚设。三是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少村没有召开村级例会,村级台账不异动,村务公开不及时,情况不熟、底子不清;有的村疏于日常管理,随访服务不开展,跟踪管理不落实;甚至个别村组干部为违法生育对象提供方便或说情,根本没有承担起村级服务管理的责任。
5.经常性工作不到位。一是避孕节育落实不到位。“冬春集”活动验收,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完成不理想,抽查的90个样本点中,长效避孕节育措施100%落实到位的只有伍家湾乡、龙泉岩乡2个乡镇,样本点应落实未落实任何节育措施对象多达160人,节育措施落实率只有89.88%,特别是罗子山瑶族乡、石马湾乡样本点应落实未落实分别达12人、9人,节育措施落实率仅为71.82%、76.71%;;存在这么多的手术拖欠量,但我们有些乡镇还总是认为无手术可做、无工作可做。另外,全县样本点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药具应用率仅为60.30%,其中,孝坪镇、苏木溪瑶族乡、上蒲溪瑶族乡3个乡的避孕药具应用率为0;二是联乡服务不到位。部分县直机关单位对计生联乡工作不重视,把联乡工作当作累赘、负担,没有积极主动地去联系乡镇开展工作。抽查发现,在“冬春集”活动期间,有相当一部分联乡单位仅仅对所联乡镇进行了经费支助,根本没有到点落实工作,所联乡镇计生工作情况一概不了解。三是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抽查发现,大部分乡镇对流动人口没有形成很好的管理服务工作机制,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率只有86.18%,7个乡镇低于80%,最低的石马湾乡仅为56.25%;另外,流动人口信息反馈不及时,办证率、合同签订率、孕检到位率、节育措施落实率落实率不高,严重影响了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四是利益导向落实不到位。一方面,独生子女家庭领证率不高,应享受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待遇落实不到位;另一方面,全县农村奖励扶助对象确认不及时,确认准确率仅为53.72%。半年检查,小龙门乡漏报奖扶对象1人;大水田乡近两年上报确认及时率仅为16.67%。
以上这些问题,造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认为,思想方面的问题是最主要的,也是最根本的,这些问题及错误的思想认识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整改和解决。计生工作事关我县“一化四建”进程,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正确决策上来,充分认识到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极端紧迫性和重要性,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的人口观,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起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切实把人口计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全力以赴抓好下阶段计生工作开展
按照计生考核年度,现在仅剩3个多月时间了,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理清思路,创新方式,突出重点,全力推进。
(一)全面实施“双推”工程,夯实基层基础。纵观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现状,形势不容乐观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基层基础工作不实、不强、不牢。今年,是全省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年”。前段,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专门下发了《怀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文件,召开了全市计划生育“双推”工作动员大会,并作出了具体指导,提出了具体要求。所谓“双推”工程,就是在全县城区范围内推行网格化管理,城乡全面推行分类管理。实施“双推”工程的目的,就是要全面澄清底子,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服务管理措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就是要狠下苦功,狠抓基础,不断提高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建立健全人口计生长效工作机制。城区网格化管理将按照“以房管人”的原则,以楼栋庭院、封闭式物业小区、企事业单位、市场等为单位,以路段、楼栋为界,划分网格,配备专门的计生网格员和信息员,实行分网格管理。城乡分类管理将根据育龄群众年龄、婚育、节育情况,将已婚育龄妇女分为红色、橙色、绿色三类,把重点管理对象与一般管理对象区分开来,实行分类宣传、分类服务、分类管理,有针对性的、有目的性开展服务。今天,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辰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双推”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回去后一定要认真组织学习,把该项工作尽快运作起来,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措施,深入推进群众自治,扎实开展基层服务,不断筑牢工作基础。
(二)严控违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一是把好孕检“关口”。各乡镇一定要把孕检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采取过硬措施,确保孕检到位。凡是面检未到位的、或不按时寄回有效孕检证明的,村一级可以按照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规定,实施一定的处罚;对在外的流动人口,凡不能判别证明真假、或群众举报有违法怀孕迹象的,可以要求其回乡孕检,若不回乡参加孕检,可以按照《湖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处罚。各乡镇一定要杜绝乱销号、出假证明和冒名顶替的现象发生,真正确保孕检质量。二是抓好节育手术“制高点”。要提高节育手术的质量,坚决按照“一孩上环、二孩结扎”的要求落实,确保每一位育龄妇女落实一项有效措施;要始终保持计生工作的经常化,确保节育手术考核的严肃性,杜绝虚假手术;要提高引流产的“含金量”,着重在违法怀孕的引产上下功夫,以真正达到控制违法生育的目的。三是抓好违法生育行为查处。要把查处违法生育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手段,对近三年来的违法生育对象进行全面清查,准确上报违法生育对象,做到一个不漏,对社会抚养费未立案、未征收的对象及时立案,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凡未征或欠征的要采取强力措施,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采取查封财产、司法拘留、实施财产保全等司法措施,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达到“执行一起,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切实把违法生育控制住。
(三)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有效遏制出生性别比攀升势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始终是我县计生管理的一大难题,也是制约我县人口计生工作整体上水平的重要“瓶颈”。从近几年工作来看,全县查处“两非”案件总体情况趋好。今年,市里分配我县“冬春集”任务是3例,但只完成了2例,工作开展极不理想,直接影响了我县“冬春集”验收的排名。为此,从现在开始,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场打击“两非”专项清理行动,计生、卫生、药监、监察、公安等部门要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实的人员,组成案件查办专案组,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诊所、药店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清理。同时,各乡镇要加强育龄妇女生育过程管理,把持生育证对象的妊娠跟踪服务作为乡、村两级主要工作来抓,建立专册,按月上报,防止政策内生育漏报或一证多生以及“两非”行为的发生。要在孕前检查、孕期服务、产后随访等重要环节,要从严把关,对不明原因妊娠消失的要取消二孩生育资格。要细查“两非”案源,严格审查生后去向不明、孕情消失、婴儿死亡、收养弃婴、私自流产、外出躲生、持证生育对象的孕育史,对有疑点问题的对象,要一查到底,形成强力查处的高压态势。对经调查取证属实的“两非”典型案件,不管是“两非”对象还是“两非” 涉案人员及单位,要依法严厉追究责任,达到查处一例、震慑一方的目的,切实把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降下来。
(四)创新管理方式,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是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一大难点,抓实抓好流动人口工作,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任务。今天,召开“双推”工作动员大会,推进城区网格化管理和城乡分类管理,就是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弥补当前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上的不足。因此,各乡镇一定要结合“双推”工程组织开展一次以流动人口出生排查、两女户外出户情况、流入人口调查为重点的流动人口清查活动,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底子,开展好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重点实施好流动人口免费孕检、避孕节育措施、证件办理等服务。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加大“一盘棋”平台的监管与应用,切实做好省内、跨省流动人口的信息核查、提交和反馈工作。特别是在流出人口管理服务上,一定要做到“四个务必”,即务必搞准人头数,务必搞准来源和流向,务必搞准婚育、节育信息,务必及时如实反馈协查信息,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规范执法行为
(五),强力推进计生依法行政。要坚持依法行政,大力推进依法管理、文明执法。今年,省考评《方案》中在“把违法行政或违反技术常规导致的死人或其他重大恶性案件、严重干扰调查、严重弄虚作假作为高压线”的基础上,增设了一条高压线,即:“因工作失误处置不当,导致重大负面舆情事件的,直接定为不合格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这就要求了我们的工作必须积极、严肃、稳妥,既要坚持政策,又要维护群众利益,更要注意方式方法上的灵活性,特别是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节育手术落实、大月份引产、“两非”案件查处等关键环节,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努力避免计生行政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因此,下阶段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计生干部的教育与管理,帮助他们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增强群众观念,提高为群众工作的本领,正确对待群众诉求,切实解决好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规范执法行为,既要从严从重打击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又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做到依据准确、程序规范、执法文明,坚决杜绝网络负面舆情事件和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
(六)抓实备检工作,确保目标顺利完成。今年,省里确定了40个重点调查县,也就是说怀化市将有2至3个县是省里的重点调查县(6月3日已经开始第一轮的调查)。从前几个月我县主要考核指标分析,极有可能成为重点调查县之一,一旦进入重点调查县范围,那么至少要抽查3个样本点。因此,下一阶段各乡镇要对照省考评方案规定的内容,逐一落实。一是考评方案精神要吃透。各乡镇要认真学习省考评方案,吃透省考评方案精神,抓住工作重点,采取过硬措施,将省考评方案全面、准确落实到基层。同时,要及时把方案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人,并进行认真、全面的分析,找准各项工作存在的差距,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部署好分阶段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二是出生人口统计质量要保证。一方面,要对持《生育证》对象进行全面清理,核准近两年内的出生人口,并结合“实时通”信息、公安部门新生儿上户、卫生部门接生、预防接种卡、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情况进行数据核查,杜绝人口出生隔月上报的现象,确保统计质量不出问题,做到统计台帐、智能客户端全员人口信息、育龄妇女子女生养信息完全一致;另一方面,利用人口出生线索做好排查工作。各乡镇要认真核对广东、福建、浙江等省、市出生人口信息,要对照协查名单逐个认真核查,应该统计的必须按规定统计上报,不该统计上报的或情况不符且没有上报(包括生育时间有出入)的也必须收集整理好扎实的证据资料,装订成个案,做到一人一卷。三是规定动作要落实。要落实好村务公开,及时异动阳光橱窗内容;要对照调查方案内容,查漏补缺,准备好、规范好各类资料,做到内容充实、资料齐全,确保在这一块工作上不丢分。四是迎检要科学。近几年,省里对调查环境要求非常严格,除了考评方案规定的干扰情形外,还界定了隐性干扰,并给了调查组自由裁量权,凡有干扰行为的,不管是否查出问题,由调查组根据干扰行为的程度在0.5—2分范围内决定扣分额度。因此,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调查环境问题,决不能有干扰调查的情况出现,更不能被扣分。
同志们,人口计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大家一定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按照今天会上所讲的问题一个一个去落实,一个一个去解决,切实把我县计生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上来,确保今年人口计生工作“保模范,上水平”目标的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