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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辰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双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计生局    作者:    编辑:陈仕国    时间:2013-06-14 15:59:06

辰人口领发〔20136

中共辰溪县委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辰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双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辰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双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辰溪县委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0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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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双推”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不断完善计划生育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构建管理网格化、服务精细化、手段信息化的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服务管理水平,县委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城区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城乡全面推行分类管理(以下简称“双推”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基层基础工作为抓手,全面推行城区人口计生工作网格化管理、城乡人口计生工作分类管理,构建覆盖完整、底子清晰、责任明确、信息畅通、分工协作、便捷高效的工作格局,实现对城乡育龄群众的全程服务和有序管理,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二、实施范围

(一)网格化管理。辰阳镇、城郊乡、锦滨乡。

(二)分类管理。全县所有乡(镇)。

三、实施内容

(一)网格化管理

1. 构建网络。

1)划分网格。依据地理分布、管理现状及工作难易等因素,科学划分网格。分别以楼栋庭院、封闭式物业小区、企事业单位、市场等为单位,以路段、楼栋为界,划分网格,原则上每个网格内的居民规模控制在1000人左右。

网格内的计生管理按照“以房管人”的原则,划分网格后,居民的人口计生管理由居住地居委会负责,因特殊情况需由异地管理的,应互相协商并由接纳管理方出具接收函。

2)配备网格员和信息员。每个网格明确1名社区工作人员担任网格员。根据各网格的特点,配备一定数量的信息员。在物业管理机构健全的小区,可以选择物管人员担任小区的信息员,在每栋居民楼选择一名热心人口计生工作的居民担任楼栋信息员。对于无物业管理机构的小区,在每栋或相邻的若干栋居民楼选择一名热心人口计生工作的居民担任楼栋信息员。在市场等其他区域,按每3050户为一个片区的标准划分若干个片区,每个片区确定1名居民为信息员。

3)确定联片领导和工作人员。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以上居委会,同时联系该居委会内的网格。其他工作人员每人联系1个居委会,同时联系该居委会内的网格。

2. 建立制度

1)建立网格巡访回馈制度。明确居委会计生专干、网格员、信息员的工作职责,制订巡访收集信息制度,并形成巡访记录,逐级反馈到居委会计生专干。

2)健全网格分类管理制度。对网格内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要全部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封闭式小区依托物业服务公司开展派驻式管理,选择物业服务公司热心人口计生工作的人员,作为人口计生工作联系员或信息员,签订《人口计生责任书》;对网格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实施委托管理,确定一名专(兼)职人口计生工作专干,签订《人口计生工作责任书》;对于无物业管理机构的小区,与确定的楼栋信息员签订《人口计生工作责任书》。

3)建立网格事务处置制度。一是周例会制度。每周一早上召开居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例会,布置本周工作任务,提交上周巡访记录;二是及时上报制度。对于发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信息员上报网格员,网格员上报居委会计生专干,由居委会计生专干负责将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急事、大事当时上报,日常工作每周上报;三是动态信息管理制度。对于基层工作中的疑难问题,逐级反映,由乡镇以当日动态信息的形式汇总上报县人口计生局,县人口计生局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3.明确职责

县、乡(镇)、居委会工作职责:

1)县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格化系统推广应用的协调工作;负责网格化系统区县级平台的硬件设备及本区域范围内VPN的配备;明确网格化系统运行县、乡(镇)、居委会的工作职责和相关工作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数据平台的监测和层级督办;强化业务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2)乡(镇):负责网格员的统一管理和考评;负责全员人口基础数据和地理基础数据的植入;负责日常数据的比对核查和处置;加强对网格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有效管理系统和终端,保障系统数据安全;做好软件维护升级及个性功能拓展。

3)社区(居委会):划分、完善责任网格;负责数据采集、比对、录入、上报工作;运用网格化系统全面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实有房屋、实有人口和相关计生情况,确保数据真实、更新及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系统安全使用和终端正常运行。

各级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信息员工作职责:①做好责任楼栋或片区内的日常巡访工作;②收集责任楼栋或片区内居民的婚育等计划生育信息,采集流入和流出人口的基础信息和计划生育信息;③配合网格员做好宣传、信息传达、发放避孕药具和宣传资料、访视持生育证对象等有关服务工作;④凡发现有怀孕和生育的居民实时向网格员汇报,其它信息在每月末向网格员上报一次;⑤按要求参加居委会组织的计划生育业务培训。

2)网格员工作职责:①做好网格内的日常巡访工作,特别是每月最后七天集中对网格内走访一次,并与网格内所有信息员座谈一次,做好网格内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收集、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保健宣传、访视持生育证对象、教育、培训工作,发放宣传资料、避孕药具等;②做好常住人口和流入、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变动信息,实行分类服务和管理;③做好网格内出租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督促房东与居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协议,房东与租户签订计划生育协议; ④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督办工作;⑤做好孕环情监测的通知工作以及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寄回孕检证明的督促工作;⑥做好流动人口生育、节育措施的统计上报,对违法怀孕人员督促落实补救措施(对违法怀孕28周以上的采取自愿的原则),对违法生育的人员督促缴纳社会抚养费;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服务和困难家庭帮扶工作。

3)居委会计生专干职责:①每月1日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例会,收集辖区居民结婚、怀孕、生育、节育、流动人口等计划生育信息,学习计划生育业务知识,部署下月工作;②督促网格员对责任网格进行日常巡访,每月最后七天为集中巡访时间,收集各类计划生育动态信息;③帮助各网格解决实际问题,协调解决居委会内各网格间的工作问题,将涉及本居委会内与居委会以外的单位之间需协调的问题上报乡镇。

4)联片领导工作职责:①每月到联系居委会以及部分网格巡访一次;②经常与所联系居委会计生专干联系,掌握所联系居委会工作动态和突出问题;③督促所联系居委会按上级要求开展工作;④每月1日到所联系的其中1个居委会参加计生工作例会,每月2日参加乡(镇)计生工作例会。

5)乡(镇)计生办主任工作职责:①每月2日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例会,收集上月各类计划生育信息,培训计划生育业务,部署下月工作;②督促居委会对责任网格进行日常巡访,且在每月最后七天进行集中巡访;③帮助各居委会解决实际问题,协调解决本乡(镇)内各居委会间的工作问题,将涉及本乡(镇)以外的单位之间需协调的问题报上级协调解决;④制定对各居委会、网格的年度人口计生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进行年度考核,兑现奖惩。

(二)分类管理

分村进行全面摸底(摸底表样见附件),在全面澄清底子的基础上,根据育龄群众年龄、婚育、节育情况,将已婚育龄妇女分为 “三色”,实行分类宣传、分类服务、分类管理。

1.已婚育龄妇女分类

共采用三种颜色代表三种人群,将所有的已婚育龄妇女分为三个类别,分类标准为:

1)红色:①生育两女及以上未结扎对象;②只生育一个小孩不符合再生育政策对象;③再婚后不符合再生育政策未结扎对象。

2)橙色:①持证待(己)孕对象;②虽未领再生育证但符合再生育政策对象;③除两女及以上对象以外的其他生育二个及以上小孩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未结扎及结扎未满2年对象(含结扎后有复孕史或40周岁以上未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对象)。

3)绿色:①40周岁及以下且结扎2年以上未复孕对象;②无生育条件对象;③40周岁以上已采取长效节育措施且近两年未复孕的对象。

2.分类管理服务内容

1)“红色”对象

①村级计生专干及时将两女未结扎对象、只生育一个小孩不符合再生育政策对象、再婚后不符合再生育政策对象中2次以上未孕检对象上报,乡(镇)进行备案形成花名册,实行实名制管理。

②乡级联村干部联系该村“红色”对象,村主干、村专干和组指导员每人至少联系一户“红色”对象,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工作绩效考核。

③村组计生工作人员要经常上门开展宣传服务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家属工作,向他们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动员他们落实管理措施。

④村组计生工作人员每季度走访一次家属和邻居,积极通过其亲属、邻居和其他流出人员摸清流出“红色”对象的现居住地。

⑤通过电话、流管平台等方式与“红色”对象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取得联系,督促其落实管理措施,必要时派人赶赴其现居住地动员其落实相应措施。

2)“橙色”对象

对于持生育证待(已)孕对象按要求开展全程服务:

①各乡(镇)对于申领生育证的对象动员其进行免费孕前优生遗传健康检测,从发证之日起逐人建立详实的持证孕妇全程服务档案,对其中持再生育证对象还须建立全程服务访视卡;

②在核发一孩生育证时,向申请人夫妇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告知其按时参加孕检及怀孕生育后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事项。在核发《再生育证》时,将《持再生育证夫妻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事项告知书》发给再生育夫妻,并告知其按时参加孕检及怀孕生育后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事项。

③对持一孩生育证的孕妇,明确乡级计生工作人员、村(居)计生专干、组计生指导员和骨干会员作为全程服务的联系人。对持再生育证的孕妇,明确乡级计生工作人员、联村(居)乡(镇)干部、村(居)计生专干作为其全程服务责任人,由乡(镇)与其签订再生育全程服务责任书。

④责任人须督促持生育证对象在怀孕前每季度参加孕检,在怀孕后每月上门访视一次,对于流出已怀孕对象,与所在地的人口计生部门联系,村(居)计生专干要掌握在外的联系电话和现居地地址,每月联系询问一次其孕情发展情况。对于在访视过程中发现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等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并逐级上报到县人口计生局。县人口计生局对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的要及时组织核查。对于访视情况,村(居)计生专干在《持再生育证全程服务访视卡》和《村计生工作手册》上进行访视登记,访视人签字确认。

对于虽未领再生育证但符合再生育政策对象要密切关注,督促按时参加孕检,发现怀孕的,纳入全程服务管理对象,并上门督促办理《再生育证》。

对于其他“橙色”对象:

①骨干会员每人至少联系一户“橙色”对象。

②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生殖保健知识学习,让他们了解违法生育的法律后果,了解生殖保健知识。

③督促按要求参加孕检。

3)“绿色”对象

①督促按要求参加孕检,孕检可采取乡、村计生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的方式进行。

②对于符合国家农村奖扶和特别扶助条件的对象,帮助完成申报确认工作,并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为所有已婚育龄妇女每三年进行一次生殖道疾病免费普查,并对有生殖道疾病的提供低费治疗。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3年6月)

各乡(镇)召开“双推”工作动员会议,结合本乡(镇)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职责。

(二)全面实施(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

1.网格化管理

因地制宜划分管理网格,建立健全网格员队伍,组织乡(镇)完成采集信息、绘制网格示意图,建立和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全面应用人口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具体分三个步骤进行:

①划分网格并绘制网格示意图。依据地理分布、工作量划分网格,配备网格员和信息员,绘制辖区内的网格示意图,并标注每个网格员及信息员的基本情况。

②印发制度。将居委会计生专干、网格员、信息员的工作职责和网格事务处置制度印制成册,发放给相关人员。

③开展业务培训。由县人口计生局牵头,分层次、分类别对网格员和信息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保密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④开展信息采集。组织乡(镇)和居委会工作人员,根据划分的网格和区域,挨门入户进行信息采集,特别是注意完善户主和住址(房号)信息,以便实现人房关联和以房管人。

⑤签订合同。居委会与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居委会与物业公司或楼栋长等信息员签订计生工作合同书。

2.分类管理

①澄清底子。进村入户开展一次调查摸底,对已婚育龄妇女的婚育、节育、流动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②进行人群分类。根据分类标准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梳理,分为三个类别。

③制定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分类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奖惩措施。

④实行信息管理。启动全市统一开发的计划生育分类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

(三)总结评估(2014年7月至9月)

各乡(镇)计生办全面启用人口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县人口计生局对该项目推广应用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辰溪县人口计生“双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人口计生局局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财政局和房产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人口计生局其他副职为成员。各乡(镇)均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确保工作对接和有效推进。

2.加大投入。按分级承担的原则,所需经费(含信息员报酬)纳入财政预算。要配齐计算机硬件设备并开通网络,依托全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和乡(镇)智客端,推广应用人口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和分类管理信息系统。各乡(镇)要根据各居委会的网格数量,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各居委会至少确定一名操作员参加应用培训,熟练掌握信息系统的应用。要落实报酬,每个信息员(楼栋长)每月落实不少于30元的报酬,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3.严格考核。人口计生“双推”工作纳入乡(镇)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考核。网格员、信息员的考核办法,由各乡(镇)根据实际制定。

附件:村(居)委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情况摸底表

 

附件:

________村(居)委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情况摸底表

村(社区

委会)

基本情况

流出人口情况

已婚育龄

妇女人数

其中两女户未结扎欠2次以上孕检人数

其中生育1个男孩欠2次以上孕检人数

其中再婚不符再生育政策欠2次以上孕检人数

历年来违法生育未处理结案人数

持再生育证人数

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人数

其中应落实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人数

其中2次以上未孕检人数

其中持再生育证人数

流出未婚青年人数

 

 

中共辰溪县委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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