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汇报
中共辰溪县委
辰溪县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4日)
首先,衷心感谢省人口计生委李新吾副巡视员一行,不辞辛劳,亲临辰溪,调研指导我县人口计生工作!下面,我就我县“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十二五”以来,我县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湖南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在省、市人口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国家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按照“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目标,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十二五”期间我县人口发展情况
1.人口数量
(1)总人口。据统计,辰溪县2012年末总人口为54.16万人,在全市排第3位。其中,城镇人口10.61万人,城镇化率为19.59%。比上年净增1.72万人,净增率为7.72‰。
(2)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我县人口发展经历了由高出生、高死亡、高增长到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再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据统计,我县2012年出生7181人,出生率为13.47‰,死亡0.33万人,死亡率为6.16‰,自增率为7.31‰。
(3)总和生育率。1991年全县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2.2,《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后,由于计划生育工作力度加大和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自迅速下降,“十一五”、“十二五”期间一直稳定在1.70左右的低生育水平。
(4)符合政策生育率。报表统计,2011年全县出生7123人,实际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5.08%;2012年出生7181人,实际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5.33% ;今年前7个月,出生3992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8.68%。
2.人口结构
(1)出生人口性别结构。自1991年开始,我县出生性别比开始超出正常值范围,并逐步升高。2005年起,我县加大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力度,出生人口性别逐年有所下降,但仍然远高于正常值(103—107)。报表反映,2011年、2012年、2013年前7个月我县出生性别比分别为120.18、121.29、123,属全省出生性别比偏高严重的县(市、区)之一。
(2)特定人口结构。我县特定人口结构具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老年人口数量迅速增加,人口老龄化步伐加快。全县60岁以上老人达87180人,占总人口的15.98%,远远高出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大,劳动力资源丰富,庞大的劳动年龄人口给就业带来巨大压力;三是少年人口比重呈下降趋势。0—14岁人口为92325人,占总人口的16.93%。
3.人口分布
我县城乡二元结构明显,农业人口比重过大,城镇发展缓慢,全县城镇人口为10.61万人,农业人口为43.93万人,城镇化率为19.59%。我县是一个人口流出大县,而且流动人口规模越来越大,范围越来越广,频率越来越快。据统计,2012年末我县人口流动总数为152499人,占总人口的28.16%,其中,流到外省的14.8万余人,省内流动的2605人,而外省市县区流入到我县的只有353人。
二、《湖南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及遇到的阻力和问题
(一)执行情况。“十二五”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紧抓人口计生工作不放松,积极改善人口计生工作环境,取得了一定成效,连续2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估为全省人口计生工作模范县。
1.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县委、县政府坚持人口计生工作首位意识始终不放松,县委常委会多次专题听取计生工作汇报并及时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党政一把手对计生工作亲自过问,为计生部门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加大人口计生工作的奖惩力度,出台了《辰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惩规定》,较好地调动了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
2.考评指标完成较好。一是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2011年,我县出生率为13.38‰,自增率为6.51‰;2012年出生率为13.47‰,自增率为7.31‰,均达到了省考评出生率15‰以内、自增率8‰以内的要求,人口计生工作继续保持了稳定、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二是统计质量明显提升。加大了出生人口清查力度,在继续推行“人口出生核查周”制度的基础上,强化重点解剖调查、全面解剖调查,连续两年省考评认定我县统计准确率为100%;三是节育措施落实较好。2011年、2012年节育措施落实率为82.60%、84.03%。四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大。2011年、2012年征收到位率为82.60%、88.14%。
3.基层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工作重心下移。各乡镇狠抓村级队伍建设,努力实施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逐步完善了村级工作环境;全面实施村为主考核,强化了村级干部抓计生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责任心;通过正确引导和督促实施,村级管理明显加强,夯实了基础。二是强化集中整治。把集中宣传服务活动作为全年人口计生工作的主线贯彻始终,加大了控制违法生育、诚信统计等关键指标的考核权重和出生人口统计举报的查处、解剖调查力度,并将解剖调查情况纳入乡镇年终考核。三是强力推进后进帮扶。县委、县政府研究并下发了《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后进乡(镇)、村转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后进乡镇帮扶工作与联乡县直单位挂钩,对后进乡镇派出驻乡、驻村工作组,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明确帮扶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和奖惩措施,有力推进了后进乡、村的后进转化。
4.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一是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突出以村(居)为重点、以乡(镇)为重心,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继续开展四项公开、四项评议和五项监督活动,进一步促进我县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有力推动依法行政,加大了信访案件的督办、查处力度。三是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免费检测和国家免费孕前检查检查服务;四是强化综合治理,完善综治信息网络,建立健全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实时通报系统;同时,严厉整治“两非”行为。加大对持生育证对象的跟踪管理和对“两非”案件的查处力度,2010年以来全县共查处了16起“两非”典型案件,性别比上升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二)阻力与问题。一是依法行政理念的制约。计划生育虽然是基本国策,但赋权太少(目前仅仅只有社会抚养费征收赋予了行政执法权),缺乏强制执行权,加上执法主体资格缺失,导致执法手段过软,执行很难到位。相反,部分群众不实事求是,刻意逃避本身的责任、义务,对部门行政执法不配合、不支持,甚至以不见面或全家外出对抗计生执法。同时,个别群众是利用新闻媒体的不知情,散播谣言,恶意中伤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而对此,我们没有可行的保护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如:大月份引产的问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除了思想工作外,能采取的有效措施十分有限;二是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首先,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寄回的“孕环情证明”真实情难以保证;其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育龄妇女不得强行要求回户籍地面检,使计外躲生对象有了可乘之机;再次,“流动人口以流入地管理为主”实际操作性不强,工作成效直接取决于流出地与流入地的区域协作、配合、互动、协查。三是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首先,违法生育对象收入不平衡,与群众“平均主义”思想相互冲突,认为行政执法有“不公”之嫌;其次,法院强制执行时间跨度大,惩治违法生育的效果大打折扣;再次,违法生育对象举家外流,取证立案难度大;另外,还有部分违法生育对象“仗穷”,认为政府既不能关人,又不能押物拆房子,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思想,对征收决定不予理睬,难以征收,依法行政难到位。这些情况的存在,不但使工作落实不到位,更主要的是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可估量。四是利益导向宏观机制不健全。当前,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不全面、不深入,仍处于低层次低水平阶段,部分可操作性不强,没有代表老百姓的当前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政策内生育与政策外生育区别不大,体现不了计划生育家庭户的优先优惠,没有起到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的目的。如: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标准是每月10元,一年也只有120元,还达不到低保水平;同时,惠民政策与计生奖励政策不兼容,尤其是普惠制、均等化的政策,往往是违法多生育家庭受益是远远大于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如:如土地补偿和拆迁补偿,多生育一个孩子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成本与获得的补偿收益是不可比的。另外,现阶段的财政压力,在落实过程中,兑现不一,同样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如:独生子女“在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时增加一人份额”规定的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兑现的问题尤为突出。
三、我县少数民族发展现状
我县以汉族人口为主,少数民族只有瑶族,主要集中在后塘瑶族乡、罗子山瑶族乡、苏木溪瑶族乡、上蒲溪瑶族乡、仙人湾瑶族乡5个乡,总人口为4.3万人,其发展状况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人口数量方面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人口为4329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30%。与全员人口数据库人口总数基本一致。
(二)人口结构方面
1.人口年龄结构方面。我县少数民族人口的年龄结构正由年轻型向成年型转变。0—14岁少数民族人口为12265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28.33%,65岁及以上老年少数民族人口为2854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6.59 %, 老少比为23.27%。
2.人口城乡结构方面。我县少数民族主要集中在农村,城镇散居的少数民族只占3.2%。
四、我县人口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人口总量的压力。我县地处边远山区,经济欠发达,人口基数大,人均GDP低,给小康社会建设带来巨大压力。
(二)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压力。据统计,我县近年的出生性别都比在120以上,尽管逐年有所下降,但仍大大超出103-107的正常值范围。近几年,县委、县政府加大了治理力度,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大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规定》,开展了“两非”专项治理活动, 2011年查处4起“两非”典型案件,2012年查处3起,今年又查处2起,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现阶段医疗机构在B超使用、药品销售许可等关键环节上还存在监管上漏洞,加上“两非”行为隐蔽、异地手术等问题,查处难度大。另外,我县出生性别比除了严重偏高之外,还呈现出区域失衡、城乡失衡和孩次失衡、持续失衡等特点,将会导致我县总人口的性别比失调,给家庭、婚姻、社会带来一系列问题。
(三)人口计生工作的压力。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压力除来自群众生育愿望的落差、育龄群众生殖健康需求与基层服务条件和能力的落差、工作要求与部门职能的落差外,主要还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生育政策的压力。一方面,少数民族生育政策的影响。与我县相邻的麻阳、泸溪两县执行的是二孩政策,县内有5个民族乡执行的也是二孩政策,25个乡镇执行的是一孩半政策,再加上当前部分群众“养儿防老”、“多子多福”思想观念根深蒂固,对生育政策的不理解而对抗计生执法,躲着生的、抢着生的情况还比较严重。另一方面,“十二五”期间大量的城镇独生子女进入成年期,随之而来的城镇二孩生育面比农村要大得多,而农村第一胎是男孩的只能生一个,势必会引起群众的逆反心理,对当前的人口计生工作形成很大的挑战。二是社会舆论压力。一方面,一些媒体和公众人物鼓吹计划生育“放开论”、“放松论”,公然反对和抨击人口计生政策,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严重干扰和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一些不法分子,借助计划生育无理取闹,采取“不给好处就上访”要挟基层计生部门,对人口计生工作冲击很大;三是城镇化建设的压力。由于户籍改革和城镇化建设规模的增加,农转非的人口越来越多,城镇人口猛增,这些既是城里人又是农村人的“边缘人”,给计划生育管理带来较大的难度;四是流动人口管理的压力。流动人口流动范围广、信息异动快,人口信息、孕环情监测、节育措施的落实、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等问题至今没有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严重阻碍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有序、持续发展。据统计,我县超生的80%以上是流动人口,可以说,只要管住流动人口超生问题,基本上就管住了违法生育。
另外,受大环境的影响,中央大部委合并,个别专家误推、舆论误炒、社会误传,认为计划生育工作放松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和凝聚力。
五、今后努力的方向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可持续发展打好坚实基础。人口和计划生育最主要的目标是控制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构建和谐人口环境,我县将坚定不移的坚持发展经济与控制人口两手抓,继续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计划生育政策,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2.筑牢基层基础,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一是通过全面落实“三为主”(以宣传教育为主、以避孕节育为主、以经常性工作为主),夯实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使计生工作做到“村为主”、“村民自治”,为防止人口出现反弹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突出资源共享和服务能力建设;三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形成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的“一盘棋”工作机制。四是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要以政策推动为主,通过奖励、优惠、扶持、补偿等手段,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使其不想多生,不愿多生;五是重视职业化队伍建设,加强系统干部队伍培训,确保队伍提高素养,提高素质,提高能力。
3.强化服务能力建设,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一是加强计生服务网络建设,抓好计生服务站的形象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设备配备的力度,增强服务的能力。同时,要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强化责任,加强培训,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素质和能力。二是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确立优质服务的新理念,要在落实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坚持实行全方位、立体式、全覆盖、人性化的服务方向。三是加强技术服务队伍建设。要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优化队伍结构,加大培训力度,建立以职业教育为主体,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为补充的职业化教育体系,通过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提高队伍素质,增强服务能力,努力实现技术服务队伍职业化。
这里,再次感谢李新吾副巡视员一行来辰溪检查指导工作,工作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汇报不到之处敬请指正。县委、县政府十分有决心、有信心,在省、市人口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定能够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责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