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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环综治〔2013〕2号
来源:辰溪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编辑:陈仕国    时间:2013-04-22 11:33:19

辰环综治〔2013〕2号

关于农村清洁工程一季度检查排名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根据辰办发〔2013〕11号文件要求,3月27日到4月6日,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分成2组分别带领全县6个片区的分管领导对30个乡镇的农村清洁工程进行了交叉检查。各组检查人员认真按照《2013年辰溪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第一季度考评标准》的要求,重点检查了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管理效果、督办件回复落实等9大项90多个小项的内容,并根据实际进行了计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3年,我县农村清洁工程在去年150个试点村的基础上

  进行了整体推动,在全县422个行政村和16个农村社区全面铺

  开。各乡镇主要领导迅速安排部署,乡镇、村、组干部以身作则投身环境卫生整治一线,在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拥护和鼎力支持下,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全县干部群众搞环境卫生的工作热情高涨。

  在县里动员会召开以后,各乡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多次召开班子会议、乡镇全体干部会议、村书记会等专门研究部署该项工作。乡镇领导、包村干部纷纷下村组带动群众对门前屋后、空坪闲地、河沟溪流的陈年垃圾进行清运,迅速掀起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高潮。

  2、全县农村村容村貌状况得到了显著改观。

  一是绝大多数村的陈年垃圾得到清运,以往的脏乱差得到较大改观。二是水源地、沟渠、人行便道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得到完善。三是部分试点村环境卫生实现了提质,实施了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

  3、全县农村集镇相关设施建设逐步完善。

  各乡镇在整治集镇环境卫生的同时,不断对农村集镇相关设施进行健全完善。一是整体硬化率不断上升,主次干道、门前屋后、空坪闲地、边角旮旯等不断得到硬化。二是治堵保畅通取得较大进展,各乡镇集镇的摊点、棚架、停车等得到规范。三是整体建设规划更趋合理,各乡镇集镇停车场、排污排水设施等建设得到加快发展。

  4、全县农村水域环境卫生不断得到优化提质。

  通过过来一段时间的治理,目前全县农村溪流、沟渠垃圾成堆、黑水横流的现象已经全面消除,山塘水库、江河库区漂浮垃圾大为减少。全县水域水质得到较大改善,众多溪河重新焕发出了勃勃生机。

  5、全县各乡镇、各村相关制度建设不断健全。

  各乡镇、试点村普遍制定了实施方案、评比奖惩办法、保洁制度、干部包村制度、村规民约、保洁员工作监督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长效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形成。

  二、存在问题

  通过过来一段时间的明察暗访发现,少数乡镇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推进不力。个别乡镇仅仅停留在简单的扫一扫、烧一烧,连陈年垃圾的清理都没有到位,个别自然村的环境卫生工作几乎没有任何开展,垃圾遍村。二是进度太慢。少数乡镇工作开展极不平衡,仅在难度小、群众基础好的少数村取得工作进展,而整治难度较大的村则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三是单兵突进。少数乡镇仅仅停留在清理陈年垃圾、应付检查搞突击上,相关的宣传教育、保洁制度、奖惩制度没有认真落实,导致检查过后卫生状况快速反弹的怪现象。

  三、落实奖惩

  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办公室根据平时成绩占40%,季度明查占60%的比例对各乡镇进行了统分排名(详见附件)。根据辰办发〔2013〕11号文件要求,对季度综合排名前三位柿溪乡、孝坪镇、上蒲溪瑶族乡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元,希望以上乡镇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对排名后三位的船溪乡、锦滨乡、修溪乡分别处罚10000元、8000元、5000元。同时,排名最后的船溪乡党委书记须在县电视台作整改表态发言,对前段工作落后情况进行说明,对搞好下段工作进行表态;排名后五位的乡镇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于4月19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材料交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报县委分管领导。

  附:辰溪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一季度检查排名表

 

                    辰溪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1日 {Ky:PAGE}

  辰溪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一季度检查排名表

排  名

乡镇名称

得  分

1

柿溪乡

94.2

2

孝坪镇

89.4

3

上蒲溪瑶族乡

89

4

苏木溪瑶族乡

88.7

5

安坪镇

88.2

6

寺前镇

87.6

7

罗子山瑶族乡

86.5

8

龙头庵乡

86.2

9

桥头溪乡

86

10

后塘瑶族乡

85.4

11

黄溪口镇

84.6

12

龙泉岩乡

84

13

小龙门乡

83.6

14

城郊乡

82

15

辰阳镇

81.6

16

谭家场乡

80.4

17

田湾镇

79.6

18

长田湾乡

78.4

19

桥头乡

77.5

20

潭湾镇

76.4

21

伍家湾乡

75

22

石碧乡

74.6

23

仙人湾瑶族乡

73.2

24

石马湾乡

72.8

25

火马冲镇

71.6

26

板桥乡

71.2

27

大水田乡

70.5

28

修溪乡

69.8

29

锦滨乡

68.7

30

船溪乡

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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