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环综领〔2012〕2号
关于印发《辰溪县农村清洁工程2012年度
验收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
《辰溪县农村清洁工程2012年度验收方案》已经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办主任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迎接年底验收。
辰溪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12年12月17日
辰溪县农村清洁工程2012年度验收方案
为全面掌握了解我县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情况,保质保量圆满完成2012年度工作任务,更好迎接中央、省、市检查验收,根据辰发〔2012〕17号文件要求,特制定以下县级检查验收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一化四建”发展战略,以“洁净辰溪大行动”为载体,通过公平、公正、严格的检查验收不断促进我县农村清洁工程的深入开展,改善城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建设文明和谐生态的美丽辰溪。
二、验收对象
全县30个乡镇及150个试点村(社区、居委会)
三、验收时间
12月24日开始—12月31日
四、验收机构
成立县农村清洁工程2012年度验收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县总工会主席易中华任组长。验收人员由财政、城建、卫生、环保等农村清洁工程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各乡镇分管领导组成。具体组织工作由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五、验收方式
全县分为6个片区分别由各考核验收小组人员按照考评标准表上的要求采用查资料、看现场、访群众等方式进行。
六、验收评分标准
本次县级验收试点村(社区、居委会)实行百分制考评,标准具体见附表2。本次乡镇验收总分=各试点村(社区、居委会)得分相加÷试点村(社区、居委会)的个数×50﹪+乡镇考评分×50﹪。
七、验收结果运用
验收结果将作为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达到80分以上的试点村(社区、居委会)为合格,一次性给予5000-8000元的奖励,80分以下为不合格,未达到合格等次的不予奖励。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资金奖励。各乡镇验收结果结合月、季度评比等方面情况作为年度排名,年度排名前三位的乡镇各奖励5万元。
附件:1、2012年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验收考评表
2、2012年村级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验收考评表
3、辰溪县农村清洁工程各片区验收人员名册表
附件1: 乡(镇)
2012年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验收考评表
考核内容 |
工作要求 |
标准分 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组织领导 |
乡镇成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机构;领导小组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有分管领导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听取工作汇报,村(社区)建立保洁组。 |
4 |
乡镇成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得1分,不成立不得分;有乡镇干部负责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得1分,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听取工作汇报,每月至少一次得1分,每少一次扣0.2分,建立保洁组的得1分,不成立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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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健全 |
乡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考核办法、评分细则和保洁员职责。有保洁管理日常制度和检查考核评比制度,乡镇对村、村对组每半月进行1次检查,每月进行1次考评,检查评比以文件通报为准。乡镇辖区内所有河沟渠道、道路、桥梁、垃圾收集、绿化管护等都落实保洁员。 |
4 |
乡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考核办法、评分细则和保洁员职责得2分,有一项未制定扣0.5分。乡镇对村、村对组每半月进行1次检查,每月进行1次考评得1分,少一次检查扣1分,辖区内所有河沟渠道、道路、桥梁、垃圾收集都落实保洁员得1分,有一处未落实保洁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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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资料 |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资料基本齐全,有日常检查记录本。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装订成册。检查记录、考评记录资料齐全。 |
3 |
资料基本齐全得1分,不全的酌情扣分,乡镇、村、组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装订成册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不全的酌情扣分,检查记录、考评记录资料齐全得1分,不全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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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
乡镇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牌、有线电视等形式,宣传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公民保护环境的意识;划片设立环境管护责任牌;及时报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信息,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 |
4 |
乡镇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牌、有线电视等形式,宣传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公民保护环境的意识,未开展上述宣传活动扣1分;未设立环境管护责任牌扣1分;信息报送总分4分,每月少报1条工作信息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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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经费 |
乡镇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经费。 单独建帐,核算规范。 |
4 |
乡镇每年投入经费不低于3万元,不到帐不计分;每少10%扣0.5分。未单独建帐、核算不规范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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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
配足人员,签订合同。 |
2 |
按照每10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每2000人配备1名垃圾清运人员的要求,签订合同,未签订合同,每人扣0.2分,每少一名扣减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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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辖区内保洁、垃圾清运人员动态信息库,并公示。 |
2 |
未建立健全辖区内保洁、清运人员动态信息库扣1分;未能在辖区醒目位置公示保洁员动态信息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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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保洁员、垃圾清运人员日常督查考评制度,建立保洁、垃圾清运长效工作机制。 |
5 |
未建立日常督查考评制度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报酬依据的酌情扣1-2;现场抽查5名保洁、清运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和标准要求工作,在工作时间未挂牌上岗的,未能定时收集清运,未及时将垃圾送至镇中转站(房)中转的,发现一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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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效果 |
农户卫生管理:1、房前屋后无垃圾;2、室外有垃圾桶(箱);3、无乱泼乱倒现象;4、杂物、柴草、生产用具摆放整齐;5、排水沟畅通无臭;6、家禽牲畜圈养;7、厕所卫生,无露天粪坑。 |
10 |
抽查农户的房前屋后,每发现一处不合格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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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容村貌管理:1、道路平整无坑洼;2、路边田边无垃圾;3、无敞口露天粪池及臭水沟渠、塘洼;4、垃圾入池集中收集;5、辖区范围内溪河、水库、水渠、水塘无垃圾污物漂浮,水边岸边无倾倒丢弃垃圾;6、无占道堆物、阻碍交通;7、有行动宣传标语和宣传栏。 |
10 |
检查试点村,每发现一处不合格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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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沟渠道管护:水面保持清洁、无漂浮物。河沟渠道两旁绿化到位、无暴露垃圾,无挖坡取土、无新的违章搭建、无侵占河道现象等。担负排灌任务的渠道引排水保持顺畅,无倾倒垃圾、堆放杂物等现象。 |
4 |
随机抽查两条河沟渠道,河面每发现一处明显漂浮物扣0.2分;河沟渠道两旁绿化到位,有河坡塌陷的一处扣0.2分,有绿化不到位的一处扣0.1分,有挖坡取土的一处扣0.2分,有新的违章搭建的一处扣0.2分,有侵占河道现象的一处扣0.2分,有倾倒垃圾、堆放杂物现象的一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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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沿线卫生管理:1、公路两侧无积存暴露垃圾;2、公路路面无占道、无乱堆乱放乱晒等现象;3、沿途村镇、集市无车辆乱停及占道摆摊设点阻碍交通现象;4、公路沿线有行动宣传标语。 |
6 |
检查时经过的所有省道、县乡村公路,发现一处不保符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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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主次街道卫生管理:1、无积存暴露垃圾;2、无乱堆乱放乱搭;3、无坑洼积水;4、有密闭垃圾收集设施;5、有适量的果皮箱或垃圾桶;6、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7、有行动宣传标语和宣传栏。 |
10 |
检查主次街道,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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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贸市场管理:有水泥地面、有顶棚、有柜台、有下水道、有垃圾池等设施,并功能完好,市场经营有序,环境整洁,无垃圾、污水、杂物,无以路为市现象。 |
10 |
有以路为市现象不计分;发现有其它不符合要求的现象,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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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管护:凡整治范围内的绿化应栽尽栽,做到包看管、包成 活、包施肥、包治虫,确保成活率和保存率在95%以上。 |
6 |
绿化应栽尽栽,做到包看管、包成活、包施肥、包治虫,确保成活率和保存率在95%以上,达不到95%的按比例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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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五小行业”卫生管理:1、环境整洁卫生;2、垃圾密闭收集;3、有三防(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
4 |
抽查三个“五小行业”店,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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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 |
整治范围内群众基本满意 |
3 |
随机走访10名群众,被调查群众半数以上不满意扣2分;满意不足半数的扣1分;完全满意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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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来信、来电、来访反映农村环境管理问题 |
3 |
无来信、来电、来访反映问题的得3分,反映一起问题且查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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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上级部门及督查组交办的任务。 |
6 |
未完成上级部门及督查组交办的特定工作每次扣2分;督查组交办的问题未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的,在相应项目中加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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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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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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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村(社区、居委会)
2012年村级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验收考评表
考核内容 |
考核 标准 |
考 核 细 则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基础工作 |
“五有” 工作 到位 |
1、有专门的创建组织机构。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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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创建专栏,创卫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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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村规民约和卫生管理规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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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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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工作台帐和日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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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 |
消灭可视范围内垃圾 |
1、村容村貌整洁,无垃圾、无烟头、无纸屑、无蜘蛛网、无牛皮癣等,发现1处不合格扣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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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户有机垃圾回填还土,无机垃圾焚烧处理,玻璃农药瓶中、医用瓶集中处理,发现1处不合格扣2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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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集市秩序井然,无摊担乱摆、无垃圾乱堆、无污水乱泼,发现1处不合格扣0.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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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干道两旁无露天粪池,发现1处不合格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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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路旁、屋场、江边、塘渠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和漂浮物,发现1处不合格扣2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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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秩序 |
安全 畅通 秩序 井然 |
1、摩托车证照齐全,上道戴好安全头盔,发现1处不合格扣0.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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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干道沿线和中心村内无横跨马路的条幅,发现1处不合格扣0.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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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干道沿线无成堆建筑材料占据路宽1/3以上的道路,发现1处不合格扣0.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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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集市停车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发现1处不合格扣0.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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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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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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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辰溪县农村清洁工程各片区验收人员名册表
片区名称 |
领 队 |
成 员 |
火马冲片区 |
许达义(卫生局) |
周福湘(整治办)、刘克金(石碧)、周能(板桥)、余斌(安坪)、张义文(谭家场)、熊小红(仙人湾) |
田湾片区 |
黄明刚(住建局) |
胡斌(整治办)、朱金良(火马冲)、雷志云(锦滨)、文元华(黄溪口)、余庆军(大水田)、龚立峰(伍家湾) |
潭湾片区 |
谭建纯(环保局) |
王天文(整治办)、肖赵城(城郊)、田雨(长田湾)、彭茂其(上蒲溪)、陈泉东(桥头溪)、米双凤(罗子山) |
黄溪口片区 |
张岳斌(财政局) |
胡永昌(整治办)、陈谊(田湾)、余学杰(辰阳镇)、肖健(柿溪)、钟世武(潭湾)、李杰(寺前) |
安坪片区 |
郑 琦(整治办) |
向娟(整治办)、余致良(船溪)、邓辉(修溪)、米小花(苏木溪)、万兴丰(孝坪)、谢景友(龙头庵) |
修溪片区 |
胡 远(整治办) |
谢芸(整治办)、薛昌华(石马湾)、唐友华(龙泉岩)、舒象流(后塘)、张秋平(桥头)、龚宗良(小龙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