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环综治〔2012〕10号
关于各乡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季度(6-8月份)检查评比结果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根据辰发〔2012〕11号文件精神,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6日到11日组织人员分成6个小组对全县6个片区30个乡镇6至8月份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每个小组由1名环卫办工作人员、片区所有乡镇分管领导组成,按照《2012年辰溪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季度(6-8月份)考评标准》的要求,对各乡镇的环卫工作进行了逐项打分。9月21日、22日,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又对排名靠后的10个乡镇进行了复查。现将督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一个季度以来,各乡镇、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入到农村清洁工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全县农村尤其是试点村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较大改观。各试点村的村道、沟渠、公共区域不断得到硬化,老旧桥梁、涵洞得到维修加固,农民饮水工程得到有效保护和提质。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成效。
2、全县农村水域环境得到较好治理,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农村河道、溪流、沟渠、池塘垃圾成山、污水横流的局面得到有效遏制,恢复了洁净清澈。
3、全县农村集镇的脏、乱、差、堵得到了强有力的整治。全县农村集镇屋棚乱搭乱建,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得到初步整治;大量的陈年垃圾得到了彻底清运;日常公共区域保洁基本实现了常态化。其中安坪镇、黄溪口镇、孝坪镇、潭湾镇、火马冲镇等集镇整治力度大、效果好。
4、农民的环卫意识得到提升,参与整治的积极性明显加强。通过县乡村三级的大力宣传、监督管理、评比奖惩等手段,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得到极大提升。农户房前屋后的卫生得到改善,乱丢、乱倒的旧习得到纠正,群众参与清洁工程的积极性得到极大调动。
5、各项日常管理机制逐步完善,长效化、常态化管理基本形成。各乡镇、试点村的各项环卫治理日常监督、评比考核、奖罚等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日常公共区域清扫基本实现常态化;环卫治理工作在人员、资金也得到落实和保障。
二、存在问题
在这次检查中,有数乡镇仍然存在敷衍应付思想,工作推动不力,效果差。主要问题有。
1、主要领导重视不够。少数乡镇主要领导对农村环境卫生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其中罗子山瑶族乡玉虎岭村环境卫生工作几乎没有开展,垃圾遍村都是;后塘瑶族乡集镇屋棚乱搭乱建、摊点乱摆、车辆乱停治理工作目前为止还没有实质行动。
2、整治不力,效果较差。少数乡镇整治力度不强,日常保洁工作没有落实,缺乏常态化监督和管理。其中大水田乡在检查中发现集镇主干道上有大量白色垃圾和陈年垃圾;板桥乡中溪村公共区域有大量白色垃圾,溪边有大量新倒垃圾。
3、思想松懈,工作滑坡。少数乡镇主要领导由于在前面的检查中排名靠前,思想松懈、工作放松,导致工作下滑。其中石碧乡的凉亭湾村还有大量生活垃圾没有清运;城郊乡省道223线路段有乱丢乱倒垃圾现象,桑木桥村溪边有大量陈年垃圾没有清运;小龙门乡中伙铺村乱搭乱建没有彻底处理,公共区域内垃圾未及时清运。
三、落实奖惩
根据辰发〔2012〕16号文件要求,对季度综合排名前三位的柿溪乡、安坪镇、田湾镇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元,希望以上乡镇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对排名后三位的大水田乡、罗子山瑶族乡、板桥乡分别处罚10000元、8000元、5000元,由财政局从上述乡镇的公用经费中扣除。同时,排名后五位的大水田乡、罗子山瑶族乡、板桥乡、后塘瑶族乡、小龙门乡等乡镇的党委书记需接受整改专访,对前段工作落后情况进行说明,对搞好下段工作进行表态;排名后五位的乡镇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于10月12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材料交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法院执行局三楼),并报县委分管领导。
附:辰溪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季度(6-8月份)检查排名表。
辰溪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季度(6-8月份)检查排名表
排 名 |
乡镇名称 |
1 |
柿溪乡 |
2 |
安坪镇 |
3 |
田湾镇 |
4 |
船溪乡 |
5 |
上蒲溪瑶族乡 |
6 |
长田湾乡 |
7 |
苏木溪瑶族乡 |
8 |
孝坪镇 |
9 |
辰阳镇 |
10 |
桥头溪乡 |
11 |
火马冲镇 |
12 |
潭湾镇 |
13 |
桥头乡 |
14 |
龙头庵乡 |
15 |
寺前镇 |
16 |
石马湾乡 |
17 |
伍家湾乡 |
18 |
谭家场乡 |
19 |
锦滨乡 |
20 |
仙人湾瑶族乡 |
21 |
黄溪口镇 |
22 |
修溪乡 |
23 |
城郊乡 |
24 |
龙泉岩乡 |
25 |
石碧乡 |
26 |
小龙门乡 |
27 |
后塘瑶族乡 |
28 |
板桥乡 |
29 |
罗子山瑶族乡 |
30 |
大水田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