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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洁净辰溪征文活动评选办法》的通知
来源: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编辑:陈仕国    时间:2012-09-03 10:46:34
辰溪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辰 溪 县 教 育 局
辰环综治[2012]6号
 
关于印发《洁净辰溪征文活动评选办法》的
  
城乡中小学校及相关各单位:
现将《洁净辰溪征文活动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辰溪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辰溪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洁净辰溪征文活动评选办法
 
根据《辰溪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突出校园宣传教育,鼓励城乡中小学生争当“文明卫生小卫士”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洁净辰溪”为主题在全县城乡中小学校中开展征文比赛活动,通过活动使学生能带动长辈纠正不文明卫生习惯,有效提升城乡群众卫生意识。征文比赛评选条件和奖励办法如下:
一、征文题目:自拟。
二、征文对象:全县城乡中小学校各年级学生。
三、征文内容:以辰溪县城乡环境卫生历史现状为背景,结合当前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发生巨大变化的客观现实,谈谈你对当前和未来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感悟。
四、征文题材:不限。
五、征文要求:
1、字数要求:1500-2000字左右。
2、搞件形式:作品将以纸质件和word电子文档形式同步报送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稿件务必写清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3、投稿形式:由县教育局从各学校各年级中共选送34篇作品报送。
4、作品要求:要求原创、真情实感、意义深远,严禁剽窃他人成果。
5、截稿时间:2012年8月20日,过期报送无效。
6、稿件评选
①评选委员会人员组成。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抽1人,县教育局抽2人,共5人组成。
②奖励名额及奖金。设一等奖3名,小学年级、初中、高中部各1名;设二等奖6名,小学年级、初中、高中部各2名;设三等奖9名,小学年级、初中、高中部各3名,设纪念奖16名,以上除发放荣誉证书外,纪念奖、三、二、一等奖分别奖励现金50元、100元、200元、300元。
③获一等奖作品将在辰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刊发。
六、召开座谈会。颁奖采取座谈会的形式进行,会议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定于2012年8月28日在县委三楼会议室召开。参会人员,县分管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评选委员会组成人员,全体参加征文比赛获奖人员。
七、活动组织。主办单位: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承办单位:县城乡中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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