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等相关规定,在辰溪县内自愿申领残疾人证的公民按以下流程办理。
申请:1.线下申请:申请人(代办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务中心29号窗口申请;县人民医院代办点申请(门诊一楼大门口残疾人证办理处)(易地搬迁代办点可直接受理,不需回原籍办理)。2.线上申请:通过省“一网通办”系统、“湘易办”超级服务端申请,申请办证同时可按要求申请残疾人“一件事”联办事项。(咨询电话0745-5220506)。
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事项进行受理,所需材料:疑似残疾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1份、户口本复印件1份、2寸免冠白底彩照2张;未成年人、智力和精神残疾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以及与申请人相互关系证明。信息虚假或材料不全——不受理。
评残:到评残指定医院辰溪县人民医院进行残疾评定(精神残疾评定直接去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评定),由医院把评定结果反馈给县残联。对评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残联提出复核。
公示:评残结果在办证公示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无举报,经审核通过后,即由县残联办证人员录入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
出证:县残联审核通过后,先核发电子残疾人证。联办事项按申请事项逐一分发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办理。实体残疾人证制卡完成后,按申请人自主选择领取:到政务中心残联办事窗口领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易迁代办点)领取、邮寄到指定地点。
辰溪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