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加快辰溪县华联医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整体处置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对辰溪县华联医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件债权人进行登记。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债权的范围
本次登记债权为借款人与辰溪县华联医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医医院管理公司)之间发生经济往来所产生的债权。
二、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申报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单位申报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未取得统一信用代码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合同(协议)、借款借据原件及复印件;证实发生债务的银行流水、汇款存根等能够证明债权的相关证据原件及复印件;
三、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21日,每周一到周五8:3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四、登记地点:辰溪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大厅(辰溪县公安局大门左侧)
五、申报人登记提供的相关材料,经办理登记机关进行审查核实,填写相关表格并依法确认。
六、申报登记人应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登记。申报人利用虚假材料骗取财物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理。
七、申报人带齐登记所需材料到指定登记地点按期如实进行债权登记,如因逾期申报或漏报、瞒报者,将视为债权人主动放弃债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本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袁警官 17873796322 谭警官 15107451391
辰溪县处置华联医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医医院管理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