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是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走过了80多年的战斗历程,有着光荣的革命斗争历史。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创造了辉煌的业绩,写下了灿烂的篇章,为建立政权、巩固政权和发展社会经济作出了重大贡献。
第一讲讲我国民兵的光辉战斗历程
一是我国民兵在党领导下的工农运动中诞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兵,前身是工人纠察队和农民自卫军,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不断高涨的工农运动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1922年1月,在香港海员大罢工中,为粉碎英帝国主义的破坏镇压,成立了我国第一支工人纠察队。1924年8月,在广东省广宁县的农民运动中,诞生了我国第一支自卫军。这是出现在中国大地上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早的工农群众武装组织。1925年1月,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进一步确立了发展农民协会和农民自卫军的方针,全国各地农民协会和农民自卫军得到了迅速发展。从1924年7月到1927年3月间,毛泽东同志在著名的《湖南农民运动的考察报告》一文中,响亮地提出了“推翻地主武装,建立农民武装”的口号,并和彭湃等同志在广州、武汉举办农民运动讲习所,培养了大批开展农民运动和建立自卫军的骨干,把革命的火种播向四面八方。这期间全国已组织起来的农民达100万人,其中武装起来的农民约20万人。
在周恩来等同志领导的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中,工人纠察队是30万起义工人的先锋,他们英勇地同反动军警进行搏斗,经过30个小时的浴血奋战,全歼了盘踞在上海的反动军警5000余人,一度解放了整个上海,建立了人民自己的政权。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工人阶级第一次依靠自己的力量,以武力在一个大城市推翻反动统治,建立起人民自己政权的一次英勇尝试,在中国革命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毛泽东同志率领秋收起义的工农武装在井冈山创建中国第一支工农红军和第一块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同时,广泛建立了赤卫队、少年先锋队和工农暴动队等群众武装组织。到1931年10月,井冈山根据地赤卫队发展到7.1万多人。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举行的全国工农代表大会上通过和颁发的《苏维埃的武装政策》,进一步强调“武装工农是苏维埃的基本任务之一,工农武装是苏维埃政权的重要部分,担负着保卫与扩大苏维埃的任务”。
二是我国民兵在革命战争中不断发展壮大。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是我国民兵的大发展时期,这个时期我国群众武装组织的主要形式是自卫军(队)和民兵。1937年7月,日本帝国主义全面入侵中国。在中华民族处于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中国共产党号召全国人民动员起来、武装起来,参加抗战。毛泽东同志在《论持久战》一文中强调指出:“战争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兵民是胜利之本”。在《论新阶段》一文中还明确提出:“抗日人民自卫队的组织,应成为一切战区与敌人后方的普遍与经常的民兵制度”。1941年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进一步确立了由主力军、地方军和民兵所组成的武装力量体制,并明确规定民兵和自卫队都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民兵是自卫队的骨干。各抗日根据地遵照中共中央关于普遍组织群众武装的方针,几乎在所有农村和城镇都建立了民兵和自卫队,民兵组织有了很大发展。到抗日战争后期,全国有民兵220万人、自卫队员1000万人以上。在整个抗日战争中,广大民兵积极配合八路军、新四军作战,开展了空前活跃的人民游击战争。
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进一步整顿和发展了民兵组织,加强了民兵军政训练,民兵队伍迅速扩大。到解放战争后期,民兵人数达550万,自卫队则发展到数千万。在三年解放战争中,广大民兵一方面踊跃参军上前线,壮大我军力量,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武装斗争,配合我军作战,保卫根据地、保卫新政权,支援解放区开展斗争。同时,分得土地的广大民兵和人民群众还全力以赴地担负起支援前线的光荣任务,从人力、物力等方面支援人民解放军作战。
三是我国民兵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得到新的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一直把民兵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它与我们长期坚持的人民战争思想、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和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紧密联系在一起,适时确定民兵建设的大政方针,及时纠正错误倾向,保证了民兵建设健康发展。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民兵制度,保卫地方秩序,建立国家动员基础,并准备在适当时机实行义务兵役制”。这就从法律上把中国革命战争年代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民兵制度,正式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重要军事制度。1951年3月,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从军委到县属区一级政权,均设立人民武装部。1952年12月,中央军委和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对民兵性质任务、组织建设、军事训练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由国家颁布的第一部民兵工作章程。1975年邓小平同志主持中央日常工作以后,完善了各级民兵工作机构,重新修改颁发了《民兵工作条例》,恢复了中央军委和各级地方党委的人民武装委员会,恢复了省、地、县委第一书记兼任同级军事领导机关第一政治委员制度,切实加强了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使民兵工作获得了新的生机。30多年来,我国民兵建设积极适应“战场”、“市场”要求,深化调整改革,注重质量建设,民兵组织的快速动员能力和遂行任务能力明显提高。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强调坚持以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进一步搞好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建立和完善快速高效的国防动员体制,为民兵的建设和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可靠保证。
第二讲讲民兵的主要功能作用
在任何时期,民兵始终都是一支巩固国防、抵御侵略、威慑敌人、维护和平的重要力量,在国防建设中仍居于战略地位。在新的历史使命和新的社会条件下,民兵的职能作用赋予了新的内涵和要求,地位作用更为突出、更为重要。
一是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具有“生力军”的作用。搞建设、求发展,既需要一个安全的国际环境,也需要一个稳定的国内环境。我们民兵不仅担负着对外反侵略的职能,还承担着对内保稳定的职责。民兵社情熟、信息灵、反映快,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中有一定的亲和力,在参与创建平安社区、平安村镇、平安街道活动中有较大的优势,能够有效地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分裂活动和刑事犯罪,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治安,巩固基层政权。2009年,新疆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全疆民兵预备役部队迅速集结,昼夜奋战在维稳斗争第一线,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10余支兵团民兵应急分队和数10支普通民兵应急分队的3万余名民兵,在24个小时内迅速集结完毕,并到达指定区域执行巡逻执勤任务。
二是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具有“突击队”的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非传统安全威胁日益突出,恐怖主义、环境污染、气候变暖、艾滋病、跨国犯罪等非传统安全问题与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给国家安全稳定带来了新的挑战。形势任务要求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非军事行动参与力量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从近年来国家在处置急难险重情况时,我们都可以看到,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民兵战斗队的身影。特别是在抢险救灾、兴修水利和完成重点工程建设等任务中,广大民兵以不怕吃苦、突击力强、能打硬战而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赖。
三是在参加经济社会建设中具有“排头兵”的作用。国富才能兵强,有了雄厚的经济实力,国防建设、民兵建设的发展才有物质基础。近些年来,全国各地的民兵,特别是一些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山区的民兵带头开展扶贫帮困活动,都取得了显著成绩。民兵预备役作为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责任、有义务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而且在履行这一职能方面,我们民兵具有人员众多、分布广、易形成联防联治网络的优势;具有全天候置身于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在一起,哪里有纠纷,哪里有冲突,哪里有案情,都能够在第一时知道掌握,具有快速获取情报信息的优势;与周围群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是同事,有的是邻里,有的是亲戚,在居住地往往是有文化、有威信、有影响力的骨干分子,具有化解矛盾纠纷的情感优势;所有的民兵营长、教导员都是由乡(镇)主要领导兼任,所有的民兵连长、指导员都是由村级主要领导兼任,具有在地方各级部门中兼职的优势。有了这种些特殊优势,我们民兵就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好“四员”即:政策法规宣传员、社会治安维护员、重大活动配合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的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民兵是一个光荣的称谓,民兵组织是一个英雄的集体。做为新时期民兵中的一员,我们要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充分认清自身的地位作用以及我们所担负的职责使命,适应新的形势,主动有所作为, 做到“战时扛枪能打仗,平时生产显身手”,为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