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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事减人,提报酬提保障提效率
来源:    作者:田有国 张梦    编辑:陈仕国    时间:2019-02-27 10:24:33

减事减人,提报酬提保障提效率

——对村主干专职化的思考和建议

 

  村干部是农村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这个关键环节的实施者,他们的工作能力、精神状态、作风直接关系到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能否在农村基层贯彻执行,关系到乡村振兴和党的执政基础巩固。

  一、当前村干部现状

  村干部一直维持着“半工半农”的工作模式,工作精力得不到保证,服务质量难以满足群众需求。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公共服务进一步向农村拓展,村级工作越来越宽泛和繁重,基层党建、脱贫攻坚、综合治理、产业发展等工作量大且要求高,对村干部的年龄、学历、能力等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考核管理越来越严。与此同时,村干部的报酬和保障却没有随之同步水涨船高,甚至严重与实际脱节。这些因素导致村干部岗位吸引力减弱,优秀人才不愿意进入村级组织中来,村干部工作状态不佳,影响村级班子战斗力和基层组织建设。

  二、村主干专职化优势和存在的问题

  针对村干部存在的问题,一些地方探索实行了村主干,即村书记的专职化措施,想以点带面寻求解决问题突破口。村主干专职化坚持“同工同酬”,按照乡镇机关在编人员的工作标准、履职要求,对村主职干部进行专职化管理,核心内容就是村主干在职提高待遇、退休给予保障,增强岗位吸引力,吸引“高人”、“能人”担任党组织书记。实行农村村主干专职化管理,使村主干做到了在职有奔头,退休有保障,解除了这支队伍的后顾之忧。从原来传统的兼职状态调整到全职状态,在时间上精力上更有保障,工作上也更加积极主动,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村务管理和为村民服务中去。乡镇党委管理村干部的底气更足了,手段和方式方法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群众得到的实惠更多了。

  实行村主职干部专职化管理,一定程度上克服村主职原有兼职化的弊端,让村主职干部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但实施村干部专职化也存在诸多的难点。

  1、财政难以负担。由于目前县级财政十分困难,只能保基本工资、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村主职干部实行专职化管理后,参照乡镇在编人员发放基本报酬,加上养老和基本医疗费用,支出会在原有基础增加2倍,县级财政难以负担,这也是变相增加财政供养人员。同时,由于现在村“两委”干部都由选举产生,一旦落选,养老金和基本医疗缴费金额个人难以负担,容易造成不稳定因素。

  2、导致村级组织机关化。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群众性自治制度也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专职化表面上是把村干“收编”为乡镇干部,本质上是把乡镇工作压到村级,村级组织会逐渐变成乡镇的派出机构。村干部的专职业化容易导致村干部与农民脱节,村干部变成政府行政性质干部。

  3、缺乏监督制约。村干部游离于行政体制之外但享受行政体制的资源,和公务员的回避制度和轮岗不同,村干部基本一辈子待在一个地方,特别是村主干专职化,长期的任职,没有强有力的退出机制和监督机制力量,容易造成村干部把持村级组织,与村主干专职化的初衷相违背。再加上村主职干部实行专职化管理后,把村书记和其他村干部分割开来,村其他干部基本报酬过低,会影响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两委”班子的稳定。

  三、解决建议

  1、准确定位村级组织。一是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不变。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上级政府的派出机构,更不是一级政权组织。村干部是在村民自治条件下产生的,是村民的代表、当家人,不是上级政府的“代理人”,应更好地服务于本村村民。二是打破城乡二元分割思维。城镇社区与农村村委会性质一样,很多社区干部很早就参照乡镇街道干部待遇,甚至已经纳入事业编制人员,而村干部却没有根本改观,因为我们整个的思维还是停留在城乡二元化的时代。城镇的整体工资待遇水平较高,社区干部是全脱产,生产就业概念很清晰;而在农村,一直把村干部当做农民来对待,认为村干部只是他们的副业,主业是农业生产;同时,担心村干部待遇过高,就会与农民形成巨大差距,导致与农民队伍相分离。但随着城乡融合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铺开,城乡的差距逐步缩小,村干部可以和社区干部一样享受同等待遇。三是紧跟城镇化趋势。在城镇化进程中,随着大量农民进城,农村人口减少、农村的空心化已不可避免,农村居住点撤并和行政村的减少、消亡是历史大趋势,必须要根据这一大趋势来设定村级组织和村干部。

  2、强市场强社会强政府减事。一是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市场能够解决的,就让市场去做,发挥市场在农村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让农民充分融入市场。二是强化社会组织作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精神,鼓励扶持农村社会组织,让每一个农民都进入相应的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增强农民自我服务能力。三是强化县乡政府直接精准服务农民的能力。要强化县乡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做到事权与财权统一,通过改革和技术等手段让县乡政府不必经过村级组织而能直接精准服务到每一个农民。

  3、减人提报酬提保障提效率。一是进一步撤并行政村。在2016年并村基础上,结合交通、通讯、办公等实际情况,进一步撤并行政村,减少村干部职数。二是落实村干部交叉任职。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同时,探索乡镇和事业单位干部担任村书记,减少村干部人数。三是适当调整村级办公和人员经费比例。在村级运转经费总量保持不变的框架内,适度增加人员经费的比例和年度增幅,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四是同工同酬购买养老保险。按照同工同酬原则提高村干部整体基本报酬,并为村干部购买相应等次类别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善离职村干部养老保险承接办法,从而提高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村主干专职化是对解决农村基层组织面临问题的一种有益的探索,但不是根本解决之策。面对广袤的农村和数量庞大的村干部,解决他们的问题要通盘考虑,稳步推进。准确定位村级组织是根本,打破城乡二元思维、紧跟城镇化是方向,培养健全社会组织和强化县乡政府直接精准服务农民的能力是基础,减事减人提报酬提保障提效率是目标,最终实现乡村振兴和城乡统筹发展。

 

  田有国,辰溪县委基层办主任;

  张 梦,辰溪县桥头溪乡政府干部;

  联系电话:18074581378,邮箱:34646494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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