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辰溪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切实营造2023年全县高考学考良好环境的
通 告
辰教小组发〔2023〕3号
为切实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和交通保畅工作,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休息及应考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共辰溪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高考时间为6月7日至9日共三天时间,学考时间为6月12日至14日共三天时间。在此期间,县城区域内,特别是县思源实验学校、一中、二中及考生住宿的海天大酒店附近区域,严禁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二、6月5日至14日期间,县城内所有的电游室、网吧、酒吧、KTV、歌舞厅、健身场馆等全部暂停营业,城区内所有广场舞停止活动。
三、6月5日至14日期间,城区范围内的烧烤店、烧烤摊点经营时间不得超过23:00,经营期间要注意经营秩序,不允许出店经营、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划拳、酗酒闹事。
四、6月5日至14日午间12∶00—14∶30和晚上19∶00至次日早上8∶00时段内,县城内建筑施工作业单位一律禁止施工;6月6日至9日、6月11日至14日期间,县思源实验学校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工地24小时禁止建筑施工,沅水二桥至塔湾一线的航道24小时禁止相关船只生产作业。严禁沅水河道县城段过往船舶鸣笛、龙舟竞划。
五、6月5日至14日期间,玉碧庵、广恩寺、观音洞、祖师殿、大酉观、丹山寺及辰阳镇泡潭村、桑木桥村、六弓塘村、柘坪村、瞿家湾村五组以及县殡仪馆和县城内禁止以任何形式燃放烟花爆竹。
六、高考、学考期间禁止使用影响考生复习、休息的超标噪声源。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进行其他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和使用时间。严禁县城内过往车辆鸣笛。
七、6月7日至9日、6月12日至14日,县城内辰溪一中至思源实验学校、辰溪二中至思源实验学校段交通道路实行交通管制,请相关司机予以支持配合。
八、县住建、公安、文旅广体、城市综合管理、市环境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等部门要对考点及考生住宿地周围的建筑施工工地及产生噪声扰民的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高考、学考期间对考点附近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发现干扰考试的噪声现象应立即予以制止。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法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中共辰溪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