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徐某某、赵某某新冠病毒初筛阳性。徐某某、赵某某于11月21日上午9时-12时期间,在辰溪县火马冲镇活动,感染传播风险大。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请在以下时间段到过相关区域和场所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单位及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如瞒报、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现将徐某某、赵某某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徐某某、赵某某一行2人,自驾货车于11月21日8时05分经过辰溪田湾卡口。
9:00-10:20左右到辰溪县火马冲镇淡家坪村12组洋四塘猪场下货,下完货物后赵某某、徐某某2人离开。
10:31徐某某、赵某某2人到老杨快餐店(位于205省道旁,距五里墩分路口100米处)就餐,11时47分结账离开。
11:57徐某某、赵某某2人在辰溪南上高速,离开辰溪。
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电话:辰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0745-5677119
辰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45-5222326
中共辰溪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