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觉使用“场所码”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广大居民朋友:
使用“场所码”是落实精准防控和溯源排查的重要手段。为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推进科学防控、精准服务、动态管理。现就自觉使用“场所码”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党员干部带头扫。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主动带头扫码,动员亲属、好友和身边群众参与扫码,做到出入各类场所“扫码亮码、绿码通行”。
二、公民个人自觉扫。广大居民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商场超市、医疗机构(药店、诊所)、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场所)、体育场馆(健身房)、居民小区、网吧影院、KTV、理发店、银行、加油站、物流快递(托运)、公园景点等公共场所,以及乘坐火车、大巴、公交车、的士等公共交通工具,应自觉配合扫“场所码”。
三、公共场所必须扫。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要主动申领、张贴“场所码”,严格督促进入人员扫码,对未扫码亮码者可以禁止其入内或乘坐。对多次提醒仍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的经营主体,依法予以处理;对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的公共场所,依法予以关停整改。
四、执法单位监督扫。执法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类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场所码”申领和扫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设尽设、应扫尽扫。对拒不执行者,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小区入口盯着扫。各乡镇、村(社区)要建立“网格化+包保”机制,干部分片分区督促居民小区和农村自然院落严格落实进出人员扫码亮码、测体温、戴口罩再通行,做到“逢门必设、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坚决防范隐匿传播风险。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码”上行动,“码”上落实,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中共辰溪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