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 职 承 诺
2022年2月25日辰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任命我为辰溪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这不仅是对我的认同和接受,更是对我的考验和希望。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提高政治站位
在新的工作岗位,我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各级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坚持依法行政
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依照宪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乡村振兴工作实绩,接受人大常委会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和绩效等各方面的监督,确保乡村振兴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的轨道。
三、密切联系群众
自觉向群众宣传解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政策,把党的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认真倾听群众和人大代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呼声,项目计划重点倾向群众最为关心的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等热点难点领域,切实为民服务。
四、主动接受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把个人职务行为和部门行政行为置于人大常委会及代表的监督之下。二是快捷高效贯彻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并将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三是积极办理代表建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并把办理的质量作为衡量办理的最高标准。
承诺人:翟晓明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