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承诺
2022年2月25日辰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任命我为辰溪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这不仅是对我的认同和接受,更是对我的考验和希望。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坚定制度自信,提高政治站位。我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持做好“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法治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我将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同时,围绕“三区一高地”建设和“健康辰溪”建设目标,进一步强化医疗执业、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等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保证以卫生健康行政主管机关为执法主体的国家法律法规在本部门得以正确贯彻实施。
三、坚持定期报告,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主动报告,做到全面工作定期汇报,重点工作及时汇报,确保卫生健康工作始终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认真听取人大常委会意见建议,扎实做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接受人大评议,积极主动改进,抓好各环节、各阶段的工作落实,全面完成受评任务。
四、密切联系群众,办好代表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沟通,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广泛接受来自舆论、社会等方面的监督意见,认真落实和处理好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落实办理工作目标、责任和时限,做到建议办理完毕、问题得到解决,让代表和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承诺人:张 华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