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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辰溪县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告
来源: 辰溪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    编辑:黄嘉    时间:2021-12-10 11:38:31

关于开展辰溪县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

公   告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从即日起,辰溪县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我县校园周边环境开展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立营业性网吧、电子游戏室、桌球室、录像室、歌舞厅、酒吧、麻将馆等文化娱乐场所。严禁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

二、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学校周边烟酒销售点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志。

三、严禁在学校门口附近摆摊设点,占道经营,随意张贴、悬挂各类标牌。学校周边的个体饮食店铺,要亮证经营,从业人员要有体检报告。严禁向学生销售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等假冒伪劣食品。严禁向学生出售危险玩具、利器。

四、严禁各类书店向学生出售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任何商店不得向学生推荐某些商品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向学生赊账,不得用抬高价位等手段坑骗学生。

五、学校主要出入口通道要设立醒目的交通警示标志。驾驶员遇到学生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停车让行。

六、严禁社会闲杂人员在学校门口周边聚众骚扰学生,从事敲诈勒索、放高利贷等违法活动。学校要实行封闭式管理,对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实行验证登记,严防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防非教学用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七、家长接送学生一律在校园外指定地点等候,严禁乱停乱放车辆,接送学生的车辆一律有序停放在道路两侧的指定区域。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将交通工具驶进校园。

八、违反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规现象,举报电话: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5221176)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110)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5259982)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县卫生健康局(5257651)

辰溪县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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