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辰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9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通过)
辰溪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4次会议决定:辰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至21日在县城召开。
会议的主要议程为:1.听取和审查辰溪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辰溪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辰溪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辰溪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辰溪县2022年县本级预算;4.听取和审查辰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查辰溪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查辰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应由辰溪县选举产生的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选举辰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9.选举辰溪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10.选举辰溪县监察委员会主任;11.选举辰溪县人民法院院长;12.选举辰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3.审议通过《辰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辰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通过辰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14.组织大会选举产生和表决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15.票决2022年县重点民生实事;16.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