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 查 通 报
根据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县创建办在3月份对城区相关单位、乡镇的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3月1日以来,县创建办现场交办问题42次,下发书面交办件4期,交办各类问题327个,交办责任单位、乡镇44个。交办件下发后,有36个单位能根据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创建办,其中立行立改效果明显的单位有辰阳镇、县卫计局、县气象局、县环卫所、县机关事务局、县环保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有8个单位(县电信公司、县移民局、县盐务局、县人寿保险公司、县检察院、县建行、县法院、县邮政局)对创建办下发的交办件不重视,对交办的问题置若罔闻。即不整改、也不回复。
二、存在的不足
1.极少数单位对我县创建工作认识还不到位。极少数单位领导、工作人员不熟悉文明创建的测评体系及考核标准,对本单位文明创建的个性任务和共性任务不清楚,不知道要做什么,怎么做;甚至有个别单位领导和创建专干认为我县文明创建工作等同于创国卫。部分单位、乡镇开展文明创建宣传、签订创建责任状流于形式,对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停留在做个方案,搞本台帐,落实在纸上。
2.部分单位及乡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意识不强。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三年以来,对于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分单位及乡镇没有按照自身职责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总是等创建办查出问题后再整改,对于同类问题不能举一反三去整改,极少数单位还对县创建办交办的问题讲价钱、推卸责任,强调各种困难和理由,不主动想办法解决问题。
3.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力不够。从这几年的创建过程中发现,绝大部分单位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上还存在搞突击、抓表面的现象,推一下,动一下,如渣土的运输与管理、市场及市场周边环境的规范、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的治理、“牛皮癣”的清理、无物业小区的整治、窗口单位的志愿服务、车辆乱停乱放等。可以说检查时和不检查时完全两个样,没有形成日常管理的长效机制,时紧时松,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差距较大,老百姓的意见也非常大。
三、下步工作
1.制定年度计划。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文明创建的重要责任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创建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制定并完善本单位2018年文明创建工作方案,重新调整创建领导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及专干,压紧压实责任,做到创建工作有人抓,创建任务有人落实。各单位的文明创建年度工作计划务必在4月内完成,并上交县创建办。
2.加大整治力度。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职工作,对创建任务开展好自查、自纠,针对重点、难点工作开好“诸葛亮”会,特别是教育、住建、城管、房管、交通管理中心、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商粮、卫计、交通、公路、辰阳大市场管委会、文体旅广新、辰阳镇等单位要及时拿出整治方案,常态开展整治,确保创建任务落实。
3.加大督查督办。县创建办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坚持一周一交办,一月一通报。相关单位要对照创建办下发的问题清单,按照时间节点抓好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创建办,创建办将对所有交办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对不整改,不落实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电视台曝光。
辰溪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抄送:相关县级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