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 查 通 报
2017年第1期
辰溪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
督 查 通 报
县创建办按照“五创一提”会议精神要求,于2017年2月20日至28日对创建区内各机关单位、乡镇、社区以及学校落实“五创一提”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1.领导重视力度大。各单位都及时调整了创建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配强配齐了创建工作专干;制定了责任明确的创建工作方案,特别是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文明创建重点项目牵头单位,提前谋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商粮局对城区农贸市场的提质改造进行了可行性调研;绝大部分单位对创建工作经费做了具体安排,保障文明创建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2.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快。县委办、政府办、财政局、公安局等单位及时召开会议,在第一时间内将会议精神逐层传达,对本系统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安排,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力以赴完成创建各项任务。
3.宣传氛围日趋浓厚。核心价值观宣传、遵德守礼、文明温馨提示等在各单位的随处可见,尤其是县委、政府大院、卫计局、移民局、文广新局、一中、二中、实验中学、熊首山小学、城北小学等单位文明创建宣传标语比较醒目;财政局、检察院等单位还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文明创建工作;打造以红色为主题的胜利公园、以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刘晓公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刘晓森林公园已经全面启动,将提升整个县城的文化品质。
4.志愿服务活动全面启动。各单位制定了全年的志愿服务活动方案,部分单位开展了关心留守儿童、义务献血、环境卫生整治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团县委与创建办策划的“全辰志愿·文明共享——传承雷锋精神”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即将开展。
二、不足方面
在督查中发现,1月20日县“五创一提”会议过后,部分单位还停留在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层面上,没有结合好本单位实际情况理清工作思路,未制定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创建方案,创建活动没有自身特色。尤其是社区、村在推进创建工作中主动性不高,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活力不够。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单位创建工作思路不清,行动较为滞后。没有认真对照《辰溪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及创建责任书,创建方案空话套话多,责任也不明确;创建工作听之任之,与上级对接少,没有主动性和超前性,基本上都停留在等上级安排干什么就干什么上;极少数单位至今未召开文明创建会议,未传达“五创一提”会议精神,创建小组未成立,创建专干未明确,创建工作未开展。
2.整体创建氛围不太浓。大型创建标语太少,文明创建活动不多,宣传方式也较单一。特别是乡镇、社区文明创建工作进展缓慢,公共区域宣传氛围不浓,部分宣传标语破损、老化,更换不及时,影响市容。
3.影响城市的不文明现象有所反弹。无物业小区的管理不力,卫生死角多,下水道堵塞,污水外溢,特别是中心市场后、健康粉馆后侧居民区;主次干道、人行道上车辆乱停乱放较多;行人乱闯红灯、乱横马路现象有所抬头;市场管理力度不够,尤其是辰阳大市场前、后门入口处、温州商贸城周边、辰州市场内外等地带占道经营、乱搭现象突出,卫生状况差。
三、落实“五创一提”会议精神情况
1.落实“五创一提”会议精神好的单位:县委办、政府办、政法委、公安局、财政局、团县委、卫计局、住建局、经信局、交通局、林业局、科技局、统计局、市场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民政局、机关事务局。
2.落实“五创一提”会议精神较好的单位:人武部、教育局、商粮局、公路局、国税局、人防办、残联、纪委、锦滨镇、文体旅广新局、老干局、总工会、发改局、安监局、政务中心、环保局、广播电视台、统战部、国土局、辰阳镇、东星社区、柘坪村、丹山社区、东风社区、柳树湾社区、龙头井社区。
3.未落实“五创一提”会议精神的单位:农业局、电信公司、邮政局、盐务局。
四、下步工作要求
1.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尤其是各牵头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要对照《辰溪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分工。
2.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做好文明创建工作,不折不扣完成文明创建的个性任务和共性任务。
3.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活动机制,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升我县文明水平。
4.县创建办将于3月9日对未落实“五创一提”会议精神的单位再进行一次督查。
辰溪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