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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全国文明城市2017年督查通报第4期
来源:    作者:    编辑:陈仕国    时间:2017-08-09 09:35:29
督 查 通 报
 
2017年第4期
辰溪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
 
督 查 通 报
  
    按照7月18日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调度会会议精神要求, 县创建办坚持一天一督查,一周一通报。 2017年7月28日至8月2日县创建办对创建区内文明创建宣传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情况好的单位
从督查的情况来看,文明创建宣传落实快、效果明显的单位有交警大队、财政局、政务中心、交通运输局、商粮局、民政局、辰阳镇柘坪村、公安局、公积金中心、人社局。交警大队在红绿灯候等亭设置了高规格的创建宣传标语,单位宣传栏的内容也有特色,图文并茂;财政局庭院内、大厅、楼道处处可见文明创建宣传标语和口号,有创建宣传专栏,内容及时更新,道德讲堂建设也很规范,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文明创建宣传内容;政务中心接到创建办交办件后,立行立改,增加了诚信宣传内容,整体宣传气场好,在窗口行业树立了标杆;交通运输局督促公交公司在城区公交车车内张贴、悬挂了创建宣传标语、文明温馨提示等;商粮局在主要商业大街张贴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等公益广告;民政局已对城区路牌的创建宣传整改到位;辰阳镇柘坪村文明创建宣传到村组,氛围较浓。
二、正在整改的单位
大部分单位都按照文明创建宣传专项交办件的要求逐步逐项整改,但是个别单位整改还不彻底,如住建局对所辖城区公共区域文明创建宣传未全部覆盖到位;城管执法大队对公交站台宣传已完成,但对建筑围栏、城区立面等部位的宣传不到位;个别单位庭院宣传氛围不太浓,如司法局、安监局、人寿保险公司、人民财产保险、人民银行、盐务局、物业小区。
三、就交办问题未整改到位未的单位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对商场、超市的文明创建宣传整改未到位,商场、超市内外全是商业广告,无任何文明创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及公益广告宣传。
四、下步工作要求
1. 按时间整改到位。所有单位、特别是上次交办的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一定要有紧迫感、责任感,对未整改到位的创建工作务必在8月15日之前完成。
2. 按标准整改到位。在督查中发现,个别单位的创建宣传标语内容不符合标准,跟不上当前的创建步伐,特别是在公共场所的宣传,要设置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等模板。所有机关单位一定要对照创建办的要求按标准整改到位,宣传内容必须含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模范事迹、“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栏、标语、口号,要全面覆盖,确保创建宣传的有效性。
3. 下周督查工作重点。市容市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小区文明创建,请相关单位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辰溪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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