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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自然资源局:多措并举,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办证难题
来源:辰溪融媒app    作者: 谭子华 刘梦琳    编辑:王思琪    时间:2023-11-21 17:08:10

辰溪融媒11月21日讯(通讯员 谭子华 刘梦琳)“感谢县自然资源局,帮我们解决了办证难问题,现在不动产权证拿到手了,心里踏实了。”近日,家住县生资公司的余女士,拿着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欣喜地说。原来,余女士于2004年在县生资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因当时开发商的问题没有办理相关证书,导致多年来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为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辰溪县自然资源局秉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便民利民、分类处理”的原则,采用多种措施,及时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一直困扰着广大购房群众,也成为制约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辰溪县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通知要求,该局主动担当作为,不断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在破解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上下功夫、出实招。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不动产登记中心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针对登记工作中遇到的不动产权属不清、资料不全等疑难历史遗留问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会商。根据省市化解文件以及该县出台的《辰溪县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办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对一些多年悬而未决的复杂疑难问题,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坚持“三先三后”的原则,即先证后税(费)、先证后诉、先证后责的原则。遗留问题项目不动产办证采取购房人办证与追缴项目建设单位税费、追究相关责任相分离的方式,购房人办证与项目整改相并行,采取“以证明代替证书”的方式,优先解决购房人办证问题,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今年1-11月,该县红卫村家属楼、幸福家园、生资公司、百货公司等200余户不动产权利人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快推进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编 王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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