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辰溪站10月21日讯(通讯员 孙海波)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嘱托,切实守护辰溪县优美的自然环境,辰溪县公安局始终坚持对涉林违法犯罪案件的严厉打击,形成以打促防的强效态势。10月18日,辰溪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成功破获一起滥伐林木案,依法查处犯罪嫌疑人陈某。
10月18日11时许,辰溪县森林公安接群众电话报警称:辰溪县小龙门乡喇坪村省道250段公路边桃树坳地段,有人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私自砍伐树木。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经过侦查,发现当地村民陈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购买砍伐工具并砍伐桃树坳地段山林。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将陈某抓捕归案,经过审讯,陈某如实交代了自己于10月4日至6日期间,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泡桐树26株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辰溪县公安局依法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这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及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责编 黄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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