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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用好巡察监督“利剑”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辰溪融媒APP    作者:孙瑜繁    编辑:刘群    时间:2021-12-23 17:02:40

辰溪融媒12月23日讯(记者 孙瑜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要提升站位、靠前服务、依法监管、转变作风,进一步优化营商‘政治’‘政务’‘法治’‘人文’环境。”12月21日,在十三届辰溪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会上,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局长黄斌做表态发言时表示。

今年8月,辰溪县委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对标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怀化市委市政府、辰溪县委县政府《关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正式启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全面落实巡视巡察要求,开拓创新、砥砺前行,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实效,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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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职能 当好发现问题的“探照灯”

今年以来,辰溪县高度重视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出台和发布了《关于转作风优环境推进清廉辰溪建设的二十三条措施》《关于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的通告》,着力解决招商项目从洽谈、签约、注册到开工、建设、投产中的全周期服务问题,充分发挥巡察“站位高、覆盖全、见效快、问题深、威力强”的优势,有力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本轮巡察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聚焦政策落实、行政审批执法、工作作风三个方面情况,采取听取专题汇报、查阅台账资料、走访企业、接受信访举报、电话调查、座谈了解等多种方式开展专项巡察。”辰溪县委巡察办主任肖文军介绍。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在开展专项巡察期间,专项巡察组围绕“三个聚焦”,深入16个事关辰溪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部门,开展“大走访”“大调研”,累计走访工业企业、商贸公司、商店103家;电话调查48家烟酒行;查阅资料700余册;个别谈话132人次;对政务中心办件市场主体75人进行了抽查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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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走访,摸排了重点问题、锁定了重点对象。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俊辉亲自带队,有针对性地找企业家谈心,了解企业发展的难点问题,现场调度解决他们的“烦心事”“揪心事”,赢得了企业家们的充分信任,找准了影响县营商环境的关键症结,了解了企业发展的难点和堵点问题,为下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参考。

紧扣目标 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显微镜”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专项巡察组深入企业了解发展需求,精准发现和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类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要发挥利剑作用,聚焦‘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开展政治巡察,聚焦影响发展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专项巡察,聚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编制好巡察规划,精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起到‘标本兼治’的功效。”张俊辉明确要求。

“您好,我们是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人员,关于拆迁安置有些问题需要向您了解。”8月30日,县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第一小组接到相关反映,来到孝坪镇花桥湾林场养猪场,对影响沅辰高速公路辰溪段开工问题进行调查。沅辰高速公路建设正如火如荼,林场养猪场承包人李某勤在养猪场拆迁安置补偿问题上始终未能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巡察人员现场仔细了解情况,深入高速公路指挥部、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调查了解,得知是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干部刘某金擅自行为,导致沅辰高速公路辰溪段受阻后,立即将刘某金作问题线索向县纪委监委进行移交并立案审查。

在本轮巡察中,巡察组人员分成3个小组,共发现问题41个,经归纳汇总成三大类23个问题,其中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6个,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执法方面7个,营商环境工作作风方面10个;向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移交问题线索10个,移交立行立改问题11个。

强化监督 当好推动改革发展的“除尘器”

巡察工作一头连着单位,一头连着企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执法中队2021年8月—10月对县域内“七里亭加油站”“修溪镇彩云加油站”“桥头乡加油站”等多个加油站的罩棚檐口使用“石化”字样,朝阳标识LOGO,便利店使用“EASYJOY快捷”文字及标识等“仿冒”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县城桥南加油站(原桥南石化),修溪镇彩云加油站(原彩云石化)实施各罚款10000元,并拟对黄溪口加油站(原黄溪口石化)、桥头加油站(原桥头石化)和长田湾加油站(原湖南石化—长田湾加油站)予以罚款处理。

为精准查找问题,专项巡察组通过走访调查和查阅执法案卷发现,上述加油站仿冒“中国石化”注册的名称、LOGO、便利店EASOYJOY易捷、满天星五个方面中1—3项内容,且仿冒近似度普遍不足50%,特别是修溪镇的“彩云石化”只是使用了“石化”二字,相似度不到20%。拟处罚的黄溪口、桥头、长田湾三个加油站均属“轻微”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并在接到执法工作人员告知后立即实行了整改。专项巡察组给出意见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停止了对拟处罚的黄溪口、桥头、长田湾及其它加油站的处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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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十六字”巡视方针,被巡单位报告主要负责人必须于巡察反馈之日起3个月内,就整改进展情况、落实情况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进行书面报告,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对账销号,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其他各有关部门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主动担当、高效协同、优化服务、改进作风、推动营商环境各方面环环相扣,真正提升服务效能。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为实现一流营商环境,筑巢引凤,专项巡察组重点了解学习党中央、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牢牢掌握主动权,不断深入分析研判,作出科学决策,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一流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上实现新的更大突破,以优异成绩打好“十四五”开局第一仗,为建设“三区一高地”推动辰溪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打好坚实基础。

【责编 黄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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