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办发〔2013〕11号
中共辰溪县委办公室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辰溪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城乡同创大行动
实施方案》和《城乡同创大行动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辰溪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城乡同创大行动实施方案》和《城乡同创大行动考核办法》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辰溪县委办公室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19日
辰溪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城乡同创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入推进农村清洁工程,统筹辰溪城乡发展,根据《辰溪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关于整体推进阶段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一化四建”发展战略,秉持“把县城当作客厅来打造,把乡村当作公园来建设,大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同创同治同质”的工作理念,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建设美丽幸福新辰溪”为主题,把握“基础设施是根本,群众文明意识是关键”这条主线,实现农村清洁工程整体推进,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农村环境绿化、亮化、硬化、美化,全面提高农村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1.扩大工作覆盖面。在全县422个行政村和16个农村社区全面铺开,实现农村清洁工程的整体推进和平衡发展。
2.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夯实农村清洁工程硬件基础。
3.完善检查评比、考核奖罚等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
4.实现保类进位目标。确保继续进入全省城乡环境卫生十佳县行列,力争进入全国农村清洁工程先进县行列。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巩固现有成果,推动农村清洁工程全面提质
1.坚持规划先行。完成三个规划:乡镇集镇规划、村庄修建规划和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规划。从2013年6月起,湖南大学建筑学院将对辰溪县省道S223沿线200个行政村村庄住宅、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项目等各项建设要求与用地布局进行规划,其他村、乡(集镇)规划在两年内全面完成。
2.强化日常监管。出台督查督办工作细则,明确督查督办的人员、时间、地域、内容、方法、程序、结果运用等,使日常监管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继续实行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暗访为主的督查方式,按照“月督查、季评比、半年调度、年终考核”的要求,大力开展督查督办,确保农村清洁工程现有成绩不倒退,来年成绩更喜人。
3.建管并重。①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环境卫生设施设备、“一建三清五改”(建沼气池,清淤泥、清垃圾、清路障,改水、改厕、改厨、改栏、改路) 、“四化”(硬化、绿化、亮化、美化)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垃圾中转站、垃圾焚烧炉和污水处理池,做到户户垃圾分类、村村垃圾入池、乡镇垃圾转运、县城垃圾集中处理。“一建三清五改”要以沼气池建设、改水、改厕、房前屋后便道和沟渠硬化、道路绿化等为重点,以硬化促净化,以绿化促美化。省道S223、S308沿线要以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为重点,努力打造农村清洁工程“精品走廊”。②抓好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要严格按照《中共辰溪县委办公室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辰溪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暂行办法〉的通知》(辰办发〔2012〕19号)文件精神,加强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利用、维护和管理,杜绝人为破坏,杜绝挪作他用,杜绝盗卖。
4.提升工作标杆。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村为单元、农民主体、社会监督”的原则,全面推进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建设。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三化”清洁理念,提升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工程标准,落实“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乡转运”的垃圾处理模式,因地制宜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科学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优化农村生活用能结构,从根本上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状况和农业面源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新农村建设,加快文明幸福新辰溪建设步伐。
(二)大力实施城乡同创大行动,全面铺开农村清洁工程
从2013年起,全县422个行政村、16个农村社区全面开展农村清洁工程,推动城乡环境卫生均衡发展,从根本上改变城乡环境面貌,打造高品位的城乡人居环境。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教化,夯实农村清洁工程的思想基础
1.营造浓厚氛围。继续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标语横幅、宣传挂图等方式,多渠道、大范围、深层次地进行宣传,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农村清洁工程的舆论氛围,让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
2.开展“万人规劝”大行动。按照“一人包10户,万人联10万户”的要求,组织全县国家公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各中小学学生回原籍宣传动员亲属、邻里积极投身环境卫生治理,在全县掀起“人人动手、美化家园”的新高潮。规定每月农历十三为“全县规劝日”,每周五为“环境卫生日”,实现规劝活动的常态化。
3.开展多种活动。①开展“七进”活动。即 “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村组、进医院、进景区”,实现城乡同创同治同质的“全覆盖”。 ②举办农村清洁工程专题广场文艺晚会。讴歌环境整治成效,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为城乡同创大行动营造强大声势。③举办全县中小学生“城乡环境同整治,美丽家园我行动”演讲比赛。实施“小手拉大手”工程,树立“除陋习、树新风”的社会新风尚。④举办以农村清洁工程为主题的书画展,书写和勾勒辰溪乡村的美景新风。
4.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网站和省卫生信息网,交流经验和做法,并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提升辰溪的对外形象,增强辰溪的影响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四)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打牢农村清洁工程的制度基础
搞好农村清洁工程,关键是要形成长效机制,即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村为单元、农民主体、社会监督”的机制,实现标本兼治,关键是要落实好“三个一”:即建立一支队伍、形成一套制度、完善一个机制。一支队伍就是要建立健全保洁员队伍。选聘一批身体素质较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的村民担任保洁员,指导农户进行垃圾分类处理,负责垃圾收集转运和公共场所保洁。一套制度就是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检查评比、考核奖惩、日常监管、乡村组户联动、保洁员管理、经费保障、基础设施管理等相关制度。一个机制就是要完善清洁工程考核机制。定期对乡镇村组责任人和保洁员的工作质量、效果进行检查考评,并把考评情况与评奖评优、以奖代补和个人工资等挂钩,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员工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大家的责任意识。
(五)进一步强化群众主体,破解农村清洁工程的难题
要以“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支持”为指导思想,通过“人人动手、户户出资、组组有责、村村创特色”,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环境卫生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县实际的农村清洁工程之路。
(六)进一步加强工作创新,打造农村清洁工程的亮点
要不断完善工作新机制,丰富推进工作新方法,确保农村清洁工程良性推进。特别是要在农村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卫生保洁和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等模式方面进行摸索创新。在工作中要注意挖掘和发现典型,打造一批经得起检验的高品位典型,积极总结创建经验并大力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创特色、出亮点。
四、实施步骤
按照“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城乡同创大行动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调研准备阶段(2013年1月1日—2月20日)
1.组织开展调研。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要求,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调研,制定城乡同创大行动实施方案、考核目标,明确部门分工,完成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工程预算等工作,保证全县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全面铺开,整体推进。
2.召开动员大会。在2013年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对2012年农村清洁工程进行总结,安排部署2013年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3.广泛宣传教化。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2月21日—2014年10月31日)
1.分解工作任务。根据目标任务要求,将工作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做好垃圾处理及环卫项目选址、土地征用、招投标、施工等工作,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
2.定期组织检查。召开现场调度会和推进会,开展工程建设质量督办督查活动,实施精细化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3.邀请专家指导。根据工程进度,邀请省、市专家对我县农村清洁工程进行实地考察和指导,根据专家意见进行相应的改进。
4.收集整理资料。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制作专题片和多媒体演示文档。
5.定期编印简报。通过抓点示范、以点带面,用简报反映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1月1日—11月30日)
1.各责任单位对承建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自查报告、有关资料和台帐。
2.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采取督查、督办、问责等措施,以保证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部档案材料分类、汇总,完成年度工作总结。
4.报请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12月1日—12月31日)
1.县委、县政府对农村清洁工程工作中的城乡同创大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召开表彰大会。
2.巩固城乡同创大行动治理成果,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力争两年内实现城乡环境卫生大变样,三年内实现城乡环境卫生同治同质,实现一体化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城乡同创大行动工作由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考核奖惩工作由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乡镇负责组织落实,要把城乡同创大行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在人、财、物等方面为城乡同创大行动工作提供保障;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
(二)资金保障
结合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大力争取中央、省、市相关项目资金的支持。县财政每年列支1000万元,作为行动专项资金,对“一事一议”资金、县直相关部门的涉农项目和资金进行整合,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同时按照要求做好县、乡、村三级资金配套,适当吸收社会资金参与,保证项目资金到位,项目实施到位。
(三)机制保障
1.督查评比机制。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对各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按照“每月督查、季度排名、半年调度、年底考核”的要求,实行明查暗访、暗访为主的方式,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下发督办通知的方式要求有关乡镇立即整改。
2.重奖重罚机制。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进行考核,并抽检到村。每季度对乡镇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排名前三位的,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元;排名后三位的,分别处罚10000元、8000元、5000元。年度排名前三位的乡镇,在享受县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的基础上,再分别奖励5万元,考核结果向全县公布。乡镇参照县考核办法对村进行考核,并实行严格的奖罚,考核结果通过公示栏向群众公布。村考核组,各村对各组的卫生情况进行交叉检查评比,予以考核奖罚,考核结果在全村公布。考核评比的结果与乡(镇)、村干部的任用挂钩,与村组干部的绩酬挂钩。
3.绩效挂钩机制。各乡镇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目标细化,任务量化,纳入村支两委和乡(镇)属单位年度绩效考评,作为村(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年终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完成任务差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工作经费。
4.月评月奖机制。为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由各乡镇、村组织农户开展月评月奖活动,按最清洁、清洁和不清洁评定等次进行评比,评比结果在各组公示。对最清洁户由乡镇、村按有关规定和村规民约给予毛巾、洗衣粉、雨伞等小额物资奖励。
5.投诉举报机制。为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制定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设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投诉举报电话(地址:县法院执行局三楼,电话:5237177),受理广大群众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举报和投诉。凡发现环境卫生不清洁、秩序管理不到位、主管单位不作为等现象均可直接拨打电话进行举报投诉。一经查实,将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并为其保密。
城乡同创大行动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动城乡环境卫生同创大行动,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环境卫生创建质量,改善城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30个乡(镇)、422个行政村和16个农村社区。
二、考核机构
成立县城乡环境卫生同创大行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县总工会主席易中华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委农村工作部、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交警大队、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能源办、县爱卫办、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成员单位,具体考核工作由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
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健全、台账资料、宣传教育、管理经费、队伍建设、管理效果、设备设施管理维护八大项(详见附件1);村级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工作、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三大项(详见附件2)。
四、考核办法
1.每月督查。每月由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至少对各乡镇、村(社区)环境卫生治理情况进行一次暗访或明查,明查和暗访总分为100分,暗访中发现问题,按相关评分标准进行扣分,并下发整改通知,在限定时间未予整改的加倍扣分。明查按照指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每月根据得分的高低对各乡镇进行分类通报。
2.季度评比。由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组,对各乡镇、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每季度的检查,前二个月的得分占40%,季末检查占60%,前二个月检查得分与季度检查得分按比例折算后为本季度实际得分。每季度根据得分高低对各乡镇排名并进行通报。
3.半年调度。由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半年调度会,对各乡镇、村(社区)环境卫生治理情况进行点评,得分排名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4.年底考核。由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各乡镇环境卫生各项工作进行年终考核验收。年度考核总分,前三季度得分占40%,年底检查验收占60%。前三季度检查得分与年底检查验收得分按比例折算后为本年度实际得分。根据各乡镇年度考核总成绩,兑现奖罚。
五、奖惩办法
1.每年对各乡镇奖罚金额设立基数,采取以奖代拨方式分为四个档次进行奖励(详见附件3)。
2.乡镇每季度综合考核排名前三位的,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元;排名后三名位的,分别处罚10000元、8000元、5000元。年度排名前三位的乡镇,在享受县财政资金帮扶的基础上,分别再奖励5万元。对纳入治理范围的行政村(社区),年终验收合格后一次给予6000—8000元的奖励。
3.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相关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检查结果与单位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在季度检查中,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党委书记须在县电视台作整改表态发言;对连续两季度排名后三位的乡镇,由县委组织部对乡镇党政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三个季度排名后三位的乡镇,视情况作相应的组织处理。
附件:1.2013年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
2.2013年行政村(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考核标准
3.辰溪县农村清洁工程乡(镇)考核奖励金额分类表
附件1:
2013年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工作要求标准分 值评分标准得分备注
组织领导乡镇成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机构;领导小组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有分管领导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听取工作汇报,村(社区)建立保洁组。4乡镇成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得1分,不成立不得分;有分管领导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得1分,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听取工作汇报,每月至少一次得1分,每少一次扣0.2分,建立保洁组的得1分,不成立不得分。
制度健全乡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考核办法、评分细则、垃圾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和保洁员职责。有保洁管理日常制度和检查考核评比制度,乡镇对村、村对组每月进行1次考评,检查评比以文件通报为准。乡镇辖区内公共区域都落实保洁员。5乡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考核办法、评分细则、垃圾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和保洁员职责得2.5分,有一项未制定扣0.5分。乡镇对村、村对组每月进行1次考评得1分,少一次检查考评扣1分,辖区内公共区域都落实保洁员得1分,有一处未落实保洁员扣0.5分,扣完为止。
台帐资料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资料基本齐全,有日常检查记录本。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装订成册。检查记录、考评记录资料齐全。3资料基本齐全得1分,不全的酌情扣分,乡镇、村、组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装订成册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不全的酌情扣分,检查记录、考评记录资料齐全得1分,不全的酌情扣分。
宣传教育乡镇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牌、有线电视等形式,宣传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公民保护环境的意识;划片设立环境管护责任牌;及时报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信息,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4乡镇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牌、有线电视等形式,宣传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公民保护环境的意识,未开展上述宣传活动扣1分;未设立环境管护责任牌扣1分;信息报送总分2分,每月少报1条工作信息扣0.5分,扣完为止。
管理经费乡镇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经费。单独建帐,核算规范。保证保洁员工资落实到位。5乡镇每年投入经费不低于5万元,不到帐不计分;每少10%扣0.5分。未单独建帐、核算不规范扣2分。保洁员工资未予落实的扣2分。
队伍建设配足人员,签订合同。2按照每10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每2000人配备1名垃圾清运人员的要求签订合同,未签订合同,每少一名扣减0.2分。
建立健全辖区内保洁、垃圾清运人员动态信息库,并公示。2未建立健全辖区内保洁、清运人员动态信息库扣1分;未能在辖区醒目位置公示保洁员动态信息扣1分。
建立保洁员、垃圾清运人员日常督查考评制度,建立保洁、垃圾清运长效工作机制。5未建立日常督查考评制度,未把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报酬依据的酌情扣1-2分;现场抽查5名保洁、清运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和标准要求工作,在工作时间未挂牌上岗的,未能定时收集清运,未及时将垃圾送至镇中转站(房)中转的,发现一人次扣1分。
整治效果农户卫生管理:1、房前屋后无垃圾;2、垃圾进行分类处理;3、无乱泼乱倒现象;4、杂物、柴草、生产用具摆放整齐;5、排水沟畅通无臭;6、家禽牲畜圈养;7、厕所卫生,无露天粪坑;8、农户签订卫生承诺书。8抽查农户的房前屋后,每发现一处不合格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农户未签订卫生承诺书,每发现一户扣0.1分,扣完为止。
村容村貌管理:1、道路平整无坑洼;2、路边田边无垃圾;3、无敞口露天粪池及臭水沟渠、塘洼;4、垃圾入池集中收集;5、辖区范围内溪河、水库、水渠、水塘无垃圾污物漂浮,水边岸边无倾倒丢弃垃圾;6、无占道堆物、阻碍交通;7、有行动宣传标语和宣传栏。8检查试点村,每发现一处不合格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河沟渠道管护:水面保持清洁、无漂浮物。河沟渠道两旁无暴露垃圾,无挖坡取土、无新的违章搭建、无侵占河道现象等。担负排灌任务的渠道引排水保持顺畅,无倾倒垃圾、堆放杂物等现象。4随机抽查两条河沟渠道,河面每发现一处明显漂浮物扣0.2分;河沟渠道两旁有河坡塌陷的一处扣0.2分, 有挖坡取土的一处扣0.2分,有新的违章搭建的一处扣0.2分,有侵占河道现象的一处扣0.2分,有倾倒垃圾、堆放杂物现象的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公路沿线卫生管理:1、公路两侧无积存暴露垃圾;2、公路路面无占道、无乱堆乱放乱晒等现象;3、沿途村镇、集市无车辆乱停及占道摆摊设点阻碍交通现象;4、公路沿线有清洁工程固定宣传标语。6检查时经过的所有省道、县乡村公路,发现一处不保符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乡镇主次街道卫生管理:1、无积存暴露垃圾;2、无乱堆乱放乱搭;3、无坑洼积水;4、有密闭垃圾收集设施;5、有适量的果皮箱或垃圾桶;6、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7、有行动宣传标语和宣传栏。8检查主次街道,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
集贸市场管理:有水泥地面、有顶棚、有柜台、有下水道、有垃圾池等设施,并功能完好,市场经营有序,环境整洁,无垃圾、污水、杂物,无以路为市现象。8有以路为市现象不计分;发现有其它不符合要求的现象,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月评月奖落实情况:各乡镇每月对各村(社区),各村(社区)对农户进行一次评比并进行奖励。要求有评比结果记录,奖励情况记录。5未进行评比奖励不计分。有评比奖励但无评比结果记录、奖励结果记录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乡镇“五小行业”卫生管理:1、环境整洁卫生;2、垃圾密闭收集;3、有三防(防鼠、防蝇、防尘)设施。3抽查三个“五小行业”店,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
垃圾分类减量:各乡镇、村组积极引导农户开展垃圾分类减量,保洁员在清运垃圾中做到分类处理,所建焚烧炉确定专人负责焚烧,并能正常使用。9乡镇、村组未有宣传发动扣2分,未督促落实扣2分;抽查10户农户,每发现一户达不到要求扣0.5分;抽查10位保洁员工作过程中,未做到分类减量处理扣1分;发现一处焚烧炉弃用扣2分,扣完为止。
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对辖区内所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设备建立管理档案,明确各垃圾收集设施设备的数量、所在地、责任人。1建档并明确数量,所在地责任人的记满分。每少明确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每半年对辖区内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设备增减情况、维修保养进行一次检查,要求有检查记录,维修保养记录。对损坏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添置。3少一次检查扣0.5分,少一次记录扣0.5分;发现一处损坏未维修扣2分,发现数量缺少扣2分,扣完为止。
垃圾屋(围)、垃圾手推车、果皮箱内的垃圾要及时清运,设施设备周围地面要做到无垃圾、无污水、干净整洁;设施设备墙面要做到无积灰、污迹、蜘蛛网、牛皮癣。不能在垃圾收集设施设备内焚烧垃圾。5发现一处垃圾设施设备内垃圾溢出扣0.5分,发现一处污迹、蜘蛛网、牛皮癣扣0.5分,发现在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设备内焚烧扣1分,扣完为止。
垃圾转运车司机必须要有符合要求的驾驶资格。乡镇与聘用的驾驶员签订协议,明确安全责任,为垃圾转运车购买相关保险。2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扣1分,无协议扣1分,无保险扣1分,扣完为止。
合计100
附件2:
2013年行政村(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考核 标准考 核 细 则分值得分备注
基础工作“五有”
工作
到位1.有专门的创建组织机构。3
2.有创建专栏,环卫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5
3.有村规民约和卫生管理规定。5
4.有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5
5.有工作台帐和日志。2
环境卫生消灭可视范围内垃圾1.村容村貌整洁,无垃圾、无牛皮癣、家禽畜粪肥无露天堆放,发现1处不合格扣1分。20
2.农户垃圾分类处理,有机垃圾回填还土,无机垃圾焚烧处理,有害物品、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发现1处不合格扣2分。15
3.集市秩序井然,无摊担乱摆、无垃圾乱堆、无污水乱泼,发现1处不合格扣0.5分。5
4.主干道两旁无露天粪池,发现1处不合格扣1分。5
5.路旁、屋场、江边、塘渠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和漂浮物,发现1处不合格扣2分。15
交通秩序安全
畅通
秩序
井然1.主干道沿线无塌方堵塞现象、无晒农作物阻碍交通现象,每发现一处扣1分。7
2.主干道沿线和中心村内横跨马路的条幅不能断裂或字迹不清,发现1处不合格扣0.5分。4
3.主干道沿线无成堆建筑材料占据路宽1/3以上的道路,发现1处不合格扣0.5分。4
4.集市停车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发现1处不合格扣0.5分。5
合计100
附件3:
辰溪县农村清洁工程
乡(镇)考核奖励金额分类表
乡镇名称金额(万元)乡镇名称金额(万元)
安坪镇6柿溪乡4
火马冲镇6大水田乡4
黄溪口镇6仙人湾瑶族乡4
潭湾镇5后塘瑶族乡4
孝坪镇5龙头庵乡4
辰阳镇5长田湾乡4
寺前镇5修溪乡4
田湾镇5石马湾乡4
小龙门乡5谭家场乡4
船溪乡5龙泉岩乡4
桥头乡4伍家湾乡4
锦滨乡4桥头溪乡4
城郊乡4上蒲溪瑶族乡3
板桥乡4罗子山瑶族乡3
石碧乡4苏木溪瑶族乡3
合计:130万元
中共辰溪县委办公室 2013年2月19日印发
(共印800份)